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959

9959.“要给他们

9959.“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表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这“裤子”和“亚麻布”的含义清楚可知:“裤子”是指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如下文所述;“亚麻布”是指外在真理或属世真理,也如下文所述。“裤子”之所以表示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是因为衣服或遮盖物从它们所遮盖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参看9827节),裤子所披或所盖的腰部和生殖器官表示婚姻之爱。“腰”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3021, 4280, 4575节);“生殖器官”也具有这种含义(4462, 5050-5062节)。下文(9960节)将阐述何为真正的婚姻之爱。
  裤子之所以用亚麻布或亚麻来作,是因为“亚麻布”或“亚麻”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真理(7601节),构成外在本身的,是真理。真理构成外在的原因是,内在事物终止于外在事物,并立在其上如同立在它们的底层支撑上;良善的底层支撑就是真理。它们就像一座房子建于或立于其上的地基或根基;因此,“房子的地基或根基”表示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参看9643节)。此外,真理也是那保护良善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并抵挡它们的;良善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9643节)。正因如此,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住在天堂的最后和最低部分;也正因如此,人身上最后或最外在的东西,即他外面的皮肤对应于天堂中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5552-5559, 8980节);但不对应于那些持守与良善分离之信的人,因为这些人并不在天堂。由此可见为何裤子要用亚麻布或亚麻来作。但当亚伦穿上为荣耀为华美的衣服(它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时,他的裤子是用捻的细麻制成的亚麻布来作的,这从后面的章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用细麻布、用编织的工作内袍,并用细麻作冠冕和用细麻作华美的裹头巾,用捻的细麻做亚麻布裤子。(出埃及记39:27, 28)
  当亚伦穿圣衣时,他的裤子只用亚麻布来作,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亚伦进圣所的幔子内的时候,要穿上亚麻布圣内袍,把亚麻布裤子穿在身上,腰束亚麻布带子,将亚麻布冠冕戴在自己身上。这些都是圣衣。他要用水洗身,然后穿上它们。要先献上燔祭和祭物,通过它们为圣所赎罪,免除污秽。(利未记16章)
  那时亚伦之所以要穿上也被称为“圣衣”的亚麻衣服,是因为那时,他正在履行为会幕,以及百姓和他自己赎罪,免除污秽的职责。通过洗濯、燔祭和祭物而实现的一切赎罪,都代表心洁除邪恶和虚假,因而代表重生;洁除邪恶和虚假,或重生通过信之真理实现。这就是为何那时亚伦穿亚麻衣服,因为“亚麻衣服”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述。洁除邪恶和虚假都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9节);因此,重生也通过信之真理实现(1555, 2046, 2063, 2979, 3332, 3665, 3690, 3786, 3876, 3877, 4096, 4097, 5893, 6247, 8635, 8638-8640, 8772, 9088, 9089, 9103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当祭司从祭坛上收灰时,他就穿上亚麻衣服,亚麻裤子(利未记6:10, 11);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圣所的时候,也要这样做;对此,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服;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身上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头上要戴亚麻布裹头巾,腰穿亚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以西结书44:15-1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新殿,新殿表示新教会;“利未人撒督”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亚麻衣服”表示用来实现洁净和重生的信之真理;“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表示敬拜的神圣事物不可与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混杂;因为“汗”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和虚假(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e, 8480, 8941节)。
  当亚伦穿上为荣耀为华美的衣服时,他所穿的裤子之所以是用捻的细麻制成的亚麻布作的(这从前面引用的经文,即出埃及记39:27, 28明显看出来),是因为亚伦穿上这些衣服就代表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亚伦本人则代表那里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代表那里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9814节);“细麻”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5319, 9469节)。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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