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96

996.“可食植物”

996.“可食植物”表示最低级的快乐,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这类快乐之所以被称为“可食植物”,是因为它们仅仅是世俗和肉体的,也就是外在的。如前所述,存在于肉体或最外在事物中的享受来源于依次加深,或越来越内在的快乐。在最外在或肉体事物中所感受到的快乐相对低级,因为一切快乐的性质会随着它趋向外在事物而越来越低级,随着它趋向内在事物而越来越幸福。因此,如前所述,随着外在事物被剥去或卷走,快乐会变得越来越愉悦和幸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活在肉身期间,其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与他肉身生活结束后进入灵人界时的快乐相比,是低级的,微不足道。事实上,它如此低级,以至于善灵完全鄙弃肉体的快乐。即便把全世界所有的快乐都给他们,他们也不想回到这些快乐。
当这些灵人被主提到天使灵天堂时,他们所享有的快乐同样变得低级,因为那时他们抛弃了这些内在快乐,进入更内在的快乐。这同样适用于天使灵,当他们被主提到天使天堂或第三层天堂时,他们在自己的天堂所享有的快乐同样变得低级。由于天使天堂中的内在事物是活的,那里只有相爱在掌权,所以那里的幸福是无法形容的(关于内在快乐或幸福,参看545节)。
由此明显可知“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如同可食植物一样”表示什么。由于爬行物既表示肉体享受,也表示感官享受,所以在原文,论及“可食植物”的词是一个既表示“食用植物”,也表示“绿色植物”的词:“食用植物”论及意愿的享受,也就是来自属天情感的享受;“绿色植物”论及理解力的享受,也就是来自属灵情感的享受。“食用植物”和“绿色植物”表示低级事物,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宁林的水必荒凉,青草枯萎,嫩草灭没,青绿之物一无所有。(以赛亚书15:6)
同一先知书:
其居民手力短缺,惊惶羞愧;他们成了田间的草和青绿的草,房顶上的草。(以赛亚37:27)
“青绿的草”表示最低级的事物。摩西五经:
你要进去得为业的那陆地,本不像你出来的埃及陆地,你在那里撒种,用脚浇灌,像浇灌菜园一样。(申命记11:10)
此处“菜园”表示低级事物。诗篇:
恶人如草快被割下,又如可食植物或青菜快要灭没。(诗篇37:2)
此处“草”和“可食植物或青菜”表示最低级的事物。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