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61.“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表构成这外层的事物的延伸范围,或说婚姻之爱的外层事物的延伸范围,这些事物由“亚麻布裤子”来表示。这从“腰”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腰”和“大腿”是指构成婚姻之爱的事物,“腰”是指属于其内层的事物,“大腿”是指属于其外层的事物;因此所表示的是这爱从内层到外层的延伸。“腰”之所以表示这爱的内层事物,是因为它们在上面;“大腿”之所以表示它的外层事物,是因为它们在下面。一个人上面的部位表示内层事物,下面的部位表示外层事物;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高层事物表示内层事物,低层事物表示外层事物(参看3084, 4599, 5146, 8325节)。一个人的较高部位对应于属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内层;较低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也就是外层。这就是为何“脚”表示属世事物(2162, 3147, 3986, 4382, 4938-4952节)。“大腿”因是指朝向脚的腰部较低部位,故表示婚姻之爱的外层或低层(4277, 4280节)。
然而,“腰”一般表示婚姻之爱(参看3021, 3294, 4575, 5050-5062节);“腰”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它们的对应关系。关于人的一切与天堂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276 e, 9280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大量说明。之所以说“婚姻之爱从内层到外层的延伸范围”,是因为爱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也可说良善的一切和真理的一切在天堂有一个广泛的延伸范围;事实上,那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之间的相似程度而结合在一起。每层天堂都有这样一个延伸范围。不过,每层天堂的延伸范围也延伸到下面的天堂,因为所有天堂都构成一体。事实上,它们向一直延伸到人类,以便人类同样能与天堂构成一体。这种延伸范围就是“从高层或内层延伸到低层或外层的范围”所表示的。高层或内层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而低层或外层被称为属世的,或世俗的。
关于婚姻之爱的具体情况,它的延伸范围是此处所描述的主题,这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它是从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天堂中,并构成天堂,所以真正的婚姻之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本身。但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从主与天堂的结合那里降下来的;因为从主发出并流入天堂的,是爱之良善;在那里被天使接受的,是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源于良善,或有良善在其中的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与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
这一切清楚表明婚姻在天堂何等神圣,奸淫在天堂何等亵渎。因为婚姻本身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比这更神圣的了;如此神圣还有一个原因是,它们是人类的苗床,而人类是天堂的苗床,因为凡在世上过着天使般的生活之人都会去那里。另一方面,奸淫如此亵渎,以至于再没有比这更亵渎的了,因为它们毁灭与一个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前面(2727-2759节)关于婚姻和奸淫的阐述和说明。
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为何前面(9960节)所说的各种“裸露”表示污秽和地狱的事物;又为何经上说如此严厉地命令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的时候要穿上裤子遮掩腰部,否则他们就会死亡;因为经上说:“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当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它们要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这要为亚伦和他以后的种作一个时代的律例”。
因此,要知道,婚姻之爱是指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如前所示。故那些处于这爱的人也处于属于天堂和教会的其它一切爱;因为如前所述,它是从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这婚姻构成天堂。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一个婚姻,也确实被称为一个婚姻。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要给予警告,或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的时候裸露被看见;因为他们的裸露表示违背天堂之爱的一切爱,这些爱当作为目的时,一般被称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是污秽和地狱的爱。今天的人们不知道这一切的确如此,因为他们充满这些爱,只以它们所产生的东西为乐。正因如此,当提到属灵之爱和属天之爱时,他们就感到困惑,不知道它们为何物,因而不知道天堂为何物;说不定当听到并思想脱离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属灵和属天之爱含有无法形容的永恒幸福在里面时,他们还会大为吃惊。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