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965

9965.“免得担当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属天的奥秘 #10031

10031.“与肝上

10031.“与肝上的网膜”表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内层良善。这从“肝上的网膜”的含义清楚可知,“肝上的网膜”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内层良善。“网膜”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它全由脂肪构成,而“脂肪”表示良善(参看10029节)。它之所以表示内层良善,是因为这种脂肪在身体里面比刚才所说的遮盖肠子的脂肪更高级或更内在。“肝”也表示更内在的洁净,因为肝净化血液,而肠子净化产生血液的那些物质。它之所以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是因为这种网膜所属的“小公牛”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纯真和仁爱的良善(9990节)。在其它地方,“肝”表示纯真的外在良善,就是属于婴孩或小孩子的那种良善。原因在于,在其它器官完全形成,以发挥其特定功能之前(这一切在婴孩尚在子宫里时就完成了),婴孩通过肝脏得到喂养;因为所有营养液都通过胎盘和脐带从母亲的子宫被带到这个器官。这种液体对应于纯真的良善。
  “肝”表示这种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耶利米哀歌:
  我的眼睛满了泪水,我的五内烦乱,我的肝倾倒于地,都因我人民的女子遭毁灭,又因幼儿和吃奶的在街上发昏。他们对母亲说,谷、酒在哪里呢?(耶利米哀歌2:11, 12)
  这段经文描述了已荒废的教会的悲伤。“眼睛满了泪水”表示因失去真理而悲伤;“五内烦乱”表示因失去纯真的真理而悲伤;“肝倾倒于地”表示因失去纯真的良善而悲伤。这就是经上说这些话的原因,即“幼儿和吃奶的在街上发昏。他们对母亲说,谷、酒在哪里呢”。“我人民的女子”(因她们的毁灭才会有这种悲伤)是指教会(2362, 3963, 6729节);“眼睛”是指内在视觉的能力或事物,因而是指信之真理(4526, 4528, 9051节);“五内”或“内脏”是指纯真之真理(3294节);“肝”是指纯真之良善,因为“在街上发昏的幼儿和吃奶的”是指那些处于纯真之良善的人(430, 3183, 4563, 5608节);“谷和酒”(论到它们,经上说“他们对母亲说,谷、酒在哪里呢”),是指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谷”是指真理之良善(5959节);“酒”是指良善之真理(1071, 17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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