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965

9965.“免得担当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属天的奥秘 #4766

4766.“我往哪里

4766.“我往哪里去才好呢”表现在教会在哪里呢?这从“流便”的代表清楚可知,“流便”是指总体上教会的信仰(4731, 4734, 4761节)。由于流便指着自己说:“我往哪里去才好呢?”故意思是,现在教会的信仰在哪里呢?或也可说,现在教会在哪里呢?因为没有天上约瑟,也就是没有主的神性真理的地方,没有教会。教会尤其不存在于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个神性真理,以及仁爱,因而仁爱行为是教会的本质要素这个真理不存在的地方,这一点从本章关于这些两个真理的说明可以看出来。
如果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个神性真理不被接受,那么必可推知,一个三位一体,而不是一个实体将被敬拜;主的一半,也就是祂的神性,而不是祂的人身将被敬拜;因为谁会敬拜非神性之物呢?当敬拜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当中的每一位彼此分离时,或也可说,当这三位得到同样的敬拜时,教会成了什么了?因为尽管这三位被称为一位,但思维仍使他们分开,并将他们一分为三,只是口头上声称一位。让每个人问问自己,当他说,他承认并相信一位神时,他是不是想到三位。或当他声称,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并且这些既在位格上,也在其功能上不同和分离时,他若不以彼此不同的三者通过和谐一致构成一体,以及通过一个从另一个发出的屈就的方式,能否想到存在一位神。因此,当敬拜三位神时,教会在哪里呢?
但是,唯独敬拜主,主里面有一个完美的三位一体,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如祂自己在以下经文所说的:
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腓利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这时,基督教会就存在了,如当教会持守主所说的下面这些话时的情形:
所有诫命中第一要紧的就是,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也相仿,就是这一条,要爱邻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马可福音12:29-31)
“主我们神”就是主(参看马太福音4:7, 10; 22:41-45; Luke 1:16, 17;约翰福音20:28),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作“主”(参看2921节)。
如果这一神性真理(即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因而仁爱的行为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在教义和生活上也得不到接受,那么必可推知,教会只思想真理,不思想良善。既如此,那么属于教会之人的思想是由彼此矛盾和对立的元素构成的,也就是说,思想邪恶和思想真理共存。他思想邪恶时与魔鬼同在,思想真理时与主同在。然而,真理与邪恶绝无可能一致,因为: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恨这个爱那个……(路加福音16:13)
当与仁分离之信确立这一点,并在生活中予以确认时,无论它如何谈论信的果实,教会到底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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