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71.当被问及他们所拜的神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拜一位既可见又不可见的神,一个在人的形式之下的可见之神和一个不在任何形式之下的不可见的神。我从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他们传给我的思维观念发现,他们的可见之神就是我们的主自己;事实上,他们也称祂为主。对此,我被允许回答说,我们地球上也拜一位可见的神和一位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被称为父,可见的神被称为主;但这二者为一,如祂自己教导我们的,祂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但父与祂为一;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因此,为神性的这二者存在于一个位格里面。这些都是主自己的话(参看约翰福音5:37; 10:30; 14:7, 9–11)。
2526.“我做这事是手洁的”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这从“洁”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原文,“洁”是以一个也表示干净和纯洁的词来表达的。“手”论及真理,表示力量,因而表示如此思考的能力(878节)。“我做这事是心正手洁的”之所以表示出于纯真和简单的良善,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如此思考,是因为正是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正是良善使得真理成为真理。当这些按其适当顺序存在时,如此思考的全部能力也就存在了。显然,这些事就体现在这些话中,因为一颗表示良善的正直、完整或完美的心是不存在的,除非纯真在良善里面(如刚才所述),由此使它成为简单的良善。论及真理的无可指摘、干净或纯洁的手是不存在的,除非良善被包含在真理里面,也如刚才所述;也就是说,除非对真理的情感存在。当思考或思维来自这些事物时,它也来自全部能力或力量;能力或力量同样由“手”来表示(8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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