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出埃及记29:1-46
1.这是你使他们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职分要向他们所做的事:取一只小公牛,牛群中的一个儿子,两只无残疾的公绵羊;
2.无酵饼和调油的无酵糕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你要用细麦面来作它们。
3.要把它们装在一个筐子里,用筐子带来,又把小公牛和两只公绵羊牵来。
4.要把亚伦和他儿子带到会幕门口,用水洗他们。
5.要拿衣服来,给亚伦穿上内袍和以弗得的外袍,并以弗得,又带上胸牌,束上以弗得的带子,
6.把冠冕戴在他头上,将圣冠加在冠冕上。
7.要拿膏油把它倒在他头上膏他。
8.要把他的儿子带来,给他们穿上内袍。
9.要给他们,就是亚伦和他儿子束上腰带,给他们包上裹头巾,祭司的职分要给他们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又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
10.你要把小公牛牵到会幕前,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小公牛的头上。
11.你要在耶和华面前,在会幕门口,宰这小公牛。
12.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你的指头抹在坛角上,把所有的血都倒在坛的底座上。
13.要把一切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并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都烧在坛上。
14.只是小公牛的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这是罪祭。
15.你要牵一只公绵羊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这公绵羊的头上。
16.要宰这公绵羊,拿它的血洒在坛的周围。
17.要把公绵羊切成块子,洗净肠和腿,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
18.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这是给耶和华的燔祭,这是安息的气味,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19.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那公绵羊的头上。
20.你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21.你要取点坛上的血,也取点膏油,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和他的衣服,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就一同成圣。
22.你要取这公绵羊的脂肪和尾巴,并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并右胁;因为它是充满手的公绵羊。
23.再从耶和华面前装无酵饼的筐子中取一个饼、一个调油的糕饼和一个薄饼;
24.把这一切都放在亚伦的手掌上和他儿子的手掌上,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25.要从他们手中接过它们,与燔祭一起烧在坛上,作为耶和华面前的安息气味;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26.你要取亚伦充满手的公绵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
27.你要将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胁,就是所摇的、所举的,从归亚伦和他儿子的充满手的公绵羊中分别为圣。
28.这要为亚伦和他儿子从以色列人中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因为是举祭。这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
29.亚伦的圣衣要传给亚伦的儿子,就是在他之后的,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充满他们的手。
30.他的子孙接替他当祭司的,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
31.你要拿充满手的公绵羊,在圣处煮它的肉。
32.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这公绵羊的肉和筐内的饼。
33.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好充满手,使他们分别为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它们是圣的。
34.那充满(手)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它是圣的。
35.你要这样照我所吩咐你的一切,向亚伦和他儿子行;要充满他们的手七天。
36.每天要献一只赎罪的小公牛为挽回祭。你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要在坛上从罪中清洁;且要用膏抹坛,使坛分别成圣。
37.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使它分别成圣,坛就成为至圣。凡触着坛的都成为圣。
38.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每天两只一岁的羔羊,不断地献上。
39.早晨要献这一只羔羊,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
40.和第一只羔羊同献的,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又用四分之一欣酒作为奠祭。
41.傍晚之间你要献第二只羔羊;要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办理,作为安息的气味,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42.这要在耶和华面前,帐幕门口,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在那里和你们说话。
43.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它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
44.我要使会幕和坛分别为圣,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
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
46.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要住在他们中间。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概览
9985.就本章的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由亚伦和他儿子承接祭司职分来表示。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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