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出埃及记29:1-46
1.这是你使他们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职分要向他们所做的事:取一只小公牛,牛群中的一个儿子,两只无残疾的公绵羊;
2.无酵饼和调油的无酵糕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你要用细麦面来作它们。
3.要把它们装在一个筐子里,用筐子带来,又把小公牛和两只公绵羊牵来。
4.要把亚伦和他儿子带到会幕门口,用水洗他们。
5.要拿衣服来,给亚伦穿上内袍和以弗得的外袍,并以弗得,又带上胸牌,束上以弗得的带子,
6.把冠冕戴在他头上,将圣冠加在冠冕上。
7.要拿膏油把它倒在他头上膏他。
8.要把他的儿子带来,给他们穿上内袍。
9.要给他们,就是亚伦和他儿子束上腰带,给他们包上裹头巾,祭司的职分要给他们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又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
10.你要把小公牛牵到会幕前,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小公牛的头上。
11.你要在耶和华面前,在会幕门口,宰这小公牛。
12.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你的指头抹在坛角上,把所有的血都倒在坛的底座上。
13.要把一切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并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都烧在坛上。
14.只是小公牛的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这是罪祭。
15.你要牵一只公绵羊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这公绵羊的头上。
16.要宰这公绵羊,拿它的血洒在坛的周围。
17.要把公绵羊切成块子,洗净肠和腿,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
18.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这是给耶和华的燔祭,这是安息的气味,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19.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那公绵羊的头上。
20.你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21.你要取点坛上的血,也取点膏油,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和他的衣服,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就一同成圣。
22.你要取这公绵羊的脂肪和尾巴,并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并右胁;因为它是充满手的公绵羊。
23.再从耶和华面前装无酵饼的筐子中取一个饼、一个调油的糕饼和一个薄饼;
24.把这一切都放在亚伦的手掌上和他儿子的手掌上,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25.要从他们手中接过它们,与燔祭一起烧在坛上,作为耶和华面前的安息气味;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26.你要取亚伦充满手的公绵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
27.你要将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胁,就是所摇的、所举的,从归亚伦和他儿子的充满手的公绵羊中分别为圣。
28.这要为亚伦和他儿子从以色列人中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因为是举祭。这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
29.亚伦的圣衣要传给亚伦的儿子,就是在他之后的,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充满他们的手。
30.他的子孙接替他当祭司的,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
31.你要拿充满手的公绵羊,在圣处煮它的肉。
32.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这公绵羊的肉和筐内的饼。
33.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好充满手,使他们分别为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它们是圣的。
34.那充满(手)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它是圣的。
35.你要这样照我所吩咐你的一切,向亚伦和他儿子行;要充满他们的手七天。
36.每天要献一只赎罪的小公牛为挽回祭。你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要在坛上从罪中清洁;且要用膏抹坛,使坛分别成圣。
37.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使它分别成圣,坛就成为至圣。凡触着坛的都成为圣。
38.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每天两只一岁的羔羊,不断地献上。
39.早晨要献这一只羔羊,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
40.和第一只羔羊同献的,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又用四分之一欣酒作为奠祭。
41.傍晚之间你要献第二只羔羊;要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办理,作为安息的气味,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42.这要在耶和华面前,帐幕门口,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在那里和你们说话。
43.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它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
44.我要使会幕和坛分别为圣,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
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
46.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要住在他们中间。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概览
9985.就本章的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由亚伦和他儿子承接祭司职分来表示。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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