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987

9987.“这是你要

9987.“这是你要对他们所做的事”表秩序的一个律法。这从“事或话”的含义清楚可知,“事或话”是指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秩序的一个律法,如下文所述。就一般意义而言,“话”表示口中所说的话,或言语;由于言语是通过发出的声音来表达的心智的思维,所以“话”也表示正在思想的事。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被称为“话”。但“话”在更宏大的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都是神性真理。因此,诗篇上说: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着祂口中的灵(或气)而成。(诗篇33:6)
  此处“耶和华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耶和华口中的灵或气”是指祂的真理所带来的生命;藉祂的话而造的“诸天”,以及“其万象”是指天使,不过是在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程度之内。“诸天”之所以表示天使,是因为他们构成天堂。此外,由于天使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所以“天使”在抽象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192节);“天上的万象”在抽象意义上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448, 7236, 7988节)。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的“圣言”表示什么: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表示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主是圣言,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当主离开这个世界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了(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即话)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圣言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他们呼求耶和华,祂发出自己的话语医治他们。(诗篇10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并没有父的话存在你们里面,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8, 40)
  同一福音书:
  我已将你的圣言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求你用真理使他们分别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7:14, 17)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或话”,在至高意义上则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9952节),“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详细解释可参看前文(2760-2762节)。
  这解释了为何来自神的一切真理都被称为祂的话,如约珥书:
  耶和华在祂军队前发出响声,祂的营地甚大;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约珥书2:11)
  耶和华发出的“响声”是指从神来的真理(9926节);“耶和华的营地”是指天堂(参看4236, 8193, 8196节);由此明显可知“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表示那些遵行神之真理的人。马太福音:
  凡听见天国的话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话,当下欢喜领受,然而他没有根。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话,而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话挤住了;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话明白了,又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19-23)
  “话”在此是指神之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上之所以说“天国的话”,是因为它是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因为“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
  由此可见,“话”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如约翰福音: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因此,十诫也被称为“十句话”(出埃及记34:28)。“话”之所以是指秩序的一个律法,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带来天堂里的秩序,以致它构成那里的秩序。因此,天堂秩序的律法由神性真理构成(1728, 1919, 2258, 2447, 4839, 5703, 7995, 8513, 8700, 8988节)。本章的“话”所表示的秩序律法就是主荣耀祂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的方式。这就是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由此而来的相对意义上的主题则是人的重生,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4402, 5688节)。这尤其是秩序的律法,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里的秩序,凡正在重生的人都在被重塑,以适合这秩序。因此,那些处于这种秩序的人住在主里面。
  

属天的奥秘 #7778

7778.“凡在埃及

7778.“凡在埃及地头生的都必死”表那时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这从“死”和“头生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诅咒(参看5407, 6119节);“头生的”是指教会的信,仁经由这信而来(352, 2435, 6344, 7035节)。但“埃及地头生的”是指无仁之信,如前所述(7766节)。
  至于无仁之信,还有更多要说的。无仁之信并非信,只是关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因为信之真理视仁为其最终目的,后来则从作为其最初目的的仁发出。由此明显可知,构成信的事物并不存在于那些没有仁的人身上;然而,众所周知,他们的确拥有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他们将这种记忆知识称为信。当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被他们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他们就不再拥有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真理和良善同意它们所服务的虚假和邪恶。事实上,这时,它们所支持的真正虚假和邪恶在它们里面可以看到。
  那些构成正信的事物向上看天堂和主;而那些构成与仁分离之信的事物则向下看,当它们支持邪恶和虚假时,则朝地狱观看。由此也明显可知,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表示什么,即:这是信之被歪曲的真理和被玷污的良善的诅咒。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当良善被玷污时,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信本身不再是由真理和良善构成,而是由虚假和邪恶构成的信,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听上去是什么样。此外,这是一个奥秘,每个人的信之品质都取决于他生活的品质。因此,如果他的生活是受诅咒的,那么他的信也是受诅咒的;因为当生活是邪恶的生活时,它就是虚假的信。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世上并不明显,但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当那里的恶人被剥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时,隐藏在他们里面的虚假就从邪恶中露出来。
  一些恶人有一种信之真理是真理的信念;这种信念也被视为信。但它并不是信,因为它是由这个目的产生的,即:它可以作为获取利益、要职、名声的手段而进行服务。只要这些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进行服务,它们被爱就是为了邪恶的意图。但当不再以这种方式进行服务时,它们就被遗弃,甚至被视为虚假。“说服性信仰”(persuasive faith)这个术语就用来描述这种信念,它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这种信也由五个愚拙的童女所拿的“没有油的灯”来表示,她们也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12);“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仁之良善;因此,“没有油的灯”表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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