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87.“这是你要对他们所做的事”表秩序的一个律法。这从“事或话”的含义清楚可知,“事或话”是指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秩序的一个律法,如下文所述。就一般意义而言,“话”表示口中所说的话,或言语;由于言语是通过发出的声音来表达的心智的思维,所以“话”也表示正在思想的事。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被称为“话”。但“话”在更宏大的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都是神性真理。因此,诗篇上说: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着祂口中的灵(或气)而成。(诗篇33:6)
此处“耶和华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耶和华口中的灵或气”是指祂的真理所带来的生命;藉祂的话而造的“诸天”,以及“其万象”是指天使,不过是在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程度之内。“诸天”之所以表示天使,是因为他们构成天堂。此外,由于天使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所以“天使”在抽象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192节);“天上的万象”在抽象意义上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448, 7236, 7988节)。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的“圣言”表示什么: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表示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主是圣言,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当主离开这个世界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了(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即话)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圣言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他们呼求耶和华,祂发出自己的话语医治他们。(诗篇10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并没有父的话存在你们里面,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8, 40)
同一福音书:
我已将你的圣言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求你用真理使他们分别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7:14, 17)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或话”,在至高意义上则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9952节),“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详细解释可参看前文(2760-2762节)。
这解释了为何来自神的一切真理都被称为祂的话,如约珥书:
耶和华在祂军队前发出响声,祂的营地甚大;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约珥书2:11)
耶和华发出的“响声”是指从神来的真理(9926节);“耶和华的营地”是指天堂(参看4236, 8193, 8196节);由此明显可知“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表示那些遵行神之真理的人。马太福音:
凡听见天国的话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话,当下欢喜领受,然而他没有根。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话,而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话挤住了;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话明白了,又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19-23)
“话”在此是指神之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上之所以说“天国的话”,是因为它是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因为“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
由此可见,“话”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如约翰福音: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因此,十诫也被称为“十句话”(出埃及记34:28)。“话”之所以是指秩序的一个律法,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带来天堂里的秩序,以致它构成那里的秩序。因此,天堂秩序的律法由神性真理构成(1728, 1919, 2258, 2447, 4839, 5703, 7995, 8513, 8700, 8988节)。本章的“话”所表示的秩序律法就是主荣耀祂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的方式。这就是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由此而来的相对意义上的主题则是人的重生,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4402, 5688节)。这尤其是秩序的律法,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里的秩序,凡正在重生的人都在被重塑,以适合这秩序。因此,那些处于这种秩序的人住在主里面。
9682.“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法柜”和“至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法柜”是指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是指主(参看9503节);“至圣所”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住的地方(9680节)。由此明显可知“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示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
至于主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性质,存在于中间天堂的性质,以及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性质,这从许多地方关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主的存在通过流注实现,但这流注取决于人们所过的良善与真理的生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就是那些最直接地接受该流注的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也接受它,但更为遥远,因为对邻之仁的良善比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更遥远;而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也的确接受它,但只是照着在那信里面的良善的量来接受。因此,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才接受它;事实上,主住在他们的良善里面,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也无一源于天上的天使。
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即主存在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人同在,必须紧记:主在众天堂之上,因为祂是天堂的真正太阳;然而祂仍通过那太阳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于天堂。这太阳所发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信之光;而它所发之热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爱之热;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主存在于从祂所获得的良善所住之地。不过,从关于流注的说明能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即:生命的一切都是从主流入的,因而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是从主流入的,因为这些构成人的生命,所流入的事物取决于各人接受它们的方式(2535,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484, 3742, 3743, 4151, 5846, 5850, 5986,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147,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9110, 9111, 9216节);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5147, 6058, 6063, 6466, 6472, 6473, 6982, 6985, 6996, 7004, 7007, 7055, 7056, 7058, 7270, 8685, 8701, 8717, 8728, 9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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