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9.“肉”表示人的意愿部分,这从“肉”的含义清楚可知。从严格意义上说,“肉”论及败坏的人。“肉”总体上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参看574节)。它因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故表示人自己的东西,因而表示他的意愿部分。人的意愿部分或意愿,无非是邪恶。因此,“肉”论及人,因为人是这样,所以“肉”表示一切恶欲或一切贪欲。前面(105, 568, 594, 634, 801:1, 977:2节)数次说明,人的意愿无非是恶欲。正因“肉”具有这种含义,所以百姓在旷野中所渴求的肉也具有同样的代表。摩西五经如此描述这种渴求:
他们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所以他们又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民数记11:4)
此处“肉”明显被称为“贪欲”,因为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说,谁给我们肉吃呢?”接下来的话也说明这一含义:
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嚼烂,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祸击打百姓。那地方名叫贪欲之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那起贪欲的百姓。(民数记11:33-34)
谁都能清楚看出,这样的灾祸临到那百姓,绝不是因为他们贪肉,因而不是因为对肉的渴望。当一个人长时间不吃肉时,这种渴望是很自然的,如那时百姓在旷野中的情形。真正的原因,也就是属灵的原因,是更深层次的,即:那百姓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对“吗哪”所表示和代表的东西感到极度厌恶,这从本章第六节明显看出来。他们只想要诸如“肉”所表示和代表的那类事物,就是属于他们自己意愿的东西,而这些东西纯由恶欲构成,本身如同粪便,天生就是亵渎的。正因那教会由于代表这类事物而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以那百姓才会遭受如此大的灾祸。事实上,发生在他们中间的事件在天堂会以属灵的方式来代表。在天堂,“吗哪”代表天上的东西,而“肉”代表他们所贪求的东西,就是他们自己意愿的不洁之物。因此,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受到惩罚。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看出,“肉”表示属于意愿的东西,在此表示只属于人的意愿的东西。至于这意愿何等肮脏、污秽,可参看本章第二节(987节)的解读,那里论述了“地上的走兽”。
3194.“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表示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这从“以撒”的代表和“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参看2083, 2630节),在此是指其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因为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真理还没有从属世层中被召唤出来,并与良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是指从神性真理而生。在原文,“庇耳-拉海-莱”表示“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如前所述(创世记16:13-14),在那里我们读到:夏甲就称向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你是看见我的神”;因为她说,在这里我也在看见我的那一位后面看见吗?所以,她称那泉为庇耳-拉海-莱(即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关于这两节经文的含义,可参看前文(1952-1958节);这几个章节也清楚表明,“泉”是指神性真理,“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在那里被称为主的内层人。关于这极深的奥秘,情况是这样: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从神性真理出生。或也可说,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这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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