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96.“要把它们装在一个筐子里”表包含它们或这些事物的感官层。这从“一个筐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个筐子”是指感官层。“一个筐子”之所以表示感官层,是因为感官层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最末和最低层依次隐藏着一切内层在自己里面,或说一切内层都依次储存在最末和最低层里面(参看9828, 9836节);在圣言中,各种器皿都表示含有内层事物的外在事物(3079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无酵的饼、糕饼和薄饼要装在一个筐子里,要用一个筐子带来。关于感官层是一个人生命的最末和最低层,可参看前文(9212, 9216节)。此处的情况如下:有两样事物或心智的能力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的最低层被称为感官知识,意愿的最低层被称为感官快乐。感官知识,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通过两种感官,即听觉和视觉被吸收;感官快乐,就是意愿的最低层也通过两种感官,即味觉和触觉被吸收。属于这二者感知的最低层,或说属于心智的这两种能力的感知的最低层是嗅觉。
感官知识,就是理解力的最低层在圣言中由“杯子”或“碗”来表示,因为它里面的酒或水是指属于理解力的真理;而感官快乐,就是意愿的最低层,在圣言中由“筐子或篮子”来表示。由于最末和最低之物是一切内层事物的容器,所以这些内层事物也由这些器皿来表示。“杯子”或“碗”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筐子或篮子”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杯子”或“碗”是指都共存于理解力中的真理(参看5120, 9557节);“筐子或篮子”是指都共存于意愿中的良善(5144节)。无论你说“意愿中的良善”,还是说“属天良善”,意思都一样;无论你说理解力中的真理,还是说“属灵真理”,意思也都一样。装在筐子或篮子里的东西表示属天良善(可参看刚才9992-9994节)。由于感官层是它们的最末和最低层,所以经上说,所有这些东西都要“装在一个筐子里”。
9143.“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爱,在此是指对邪恶的爱和对它的一种情感,如刚才所述(9141节)。之所以说“对邪恶的情感”,是因为情感是爱的延伸。“火”之所以表示由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是因为怒气来源于这种情感。事实上,当一个人所爱的东西受到攻击时,火热的激情就会爆发,可以说在他里面燃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怒气或发怒被描述为“火”,经上说它“燃烧”;如以下经文:
从祂鼻孔有烟上腾;从祂口中有火喷出,连炭也因祂着起来。(诗篇18:8)
又:
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因为祂的怒气快要燃烧。(诗篇2:12)
以赛亚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恒之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同一先知书:
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他身上;在他四围使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放在心上。(以赛亚书42:25)
又: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像旋风,以祂怒气的猛烈施行报应,祂的斥责必在火焰中降临。(以赛亚书66:15)
申命记:
我回头观看,从山上下来,山被火烧着。我因耶和华向你们大发的怒气和烈怒,就甚害怕。(申命记9:15, 19)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用来描述“怒气”。“怒气”被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而事实上,它在人里面(5798, 6997, 8282, 8483节)。主在西乃山上照以色列人的性质而向他们显现,因而出现在火、烟和黑暗中(参看6832节)。不过,要记住,怒气就是从对邪恶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而热情则是从对良善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4164, 4444, 8598节)。因此,“火”也用来描述热情或妒忌,如在这些经文: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吞灭的火,是妒忌的神。(申命记4:24)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必在我热情的火中被吞灭。(西番雅书3:8)
耶和华的热情或妒忌就是爱和怜悯,它之所以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当恶人招致对他们邪恶的惩罚时,这热情或妒忌在他们看来就像怒气(参看88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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