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06

106.一言以蔽之,

106.一言以蔽之,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是对应。它们之所以是对应,是因为自然界及其所属一切事物都凭灵界存在并持续存在;而这两个世界都凭神性存在。之所以还说它们持续存在,是因为一切事物都凭它所源出之物持续存在,而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还因为没有一个事物凭自己存在,而是凭某个先于它自己的事物,因而凭首先者存在。因此,若脱离那首先者,它必完全灭亡并消失。

注:尘世及其三个国度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中的属天事物,也就是说,自然界中的事物都对应于灵界中的事物(1632, 1881, 2758, 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426, 5377, 5428, 5477, 9280节)。自然界凭对应与灵界联结(8615节)。因此,整个自然界就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2758, 2999, 3000, 3483, 4938, 4939, 8848, 9280节)。

属天的奥秘 #2173

2173.“撒拉”在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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