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一言以蔽之,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是对应。它们之所以是对应,是因为自然界及其所属一切事物都凭灵界存在并持续存在;而这两个世界都凭神性存在。之所以还说它们持续存在,是因为一切事物都凭它所源出之物持续存在,而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还因为没有一个事物凭自己存在,而是凭某个先于它自己的事物,因而凭首先者存在。因此,若脱离那首先者,它必完全灭亡并消失。
注:尘世及其三个国度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中的属天事物,也就是说,自然界中的事物都对应于灵界中的事物(1632, 1881, 2758, 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426, 5377, 5428, 5477, 9280节)。自然界凭对应与灵界联结(8615节)。因此,整个自然界就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2758, 2999, 3000, 3483, 4938, 4939, 8848, 9280节)。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3484.大量经历教导我,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使他存活,既使善人也使恶人存活。由物质材料构成的形式则与这生命相对应,这些形式通过神性的不断流入而以这种方式接受生命:它们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是生命器官与生命本身的对应。然而,接受器官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拥有哪种生命。那些拥有爱和仁在里面的人就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恰当地接受生命本身。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在里面的人则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恰当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他们所接受的生命的性质取决于他们的性质或品质。这一点可通过阳光所照进的属世形式来说明:接受它的形式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所反射的光的变化。在灵界,这些变化是属灵的;因此,在那里,接受形式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的聪明和智慧的性质。这就是为何善灵和天使都显为仁爱的形式或化身,而恶灵和地狱灵则显为仇恨的形式或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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