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07

107.在自然界,照

107.在自然界,照神序存在并持续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构成神序。它从主开始,从主发出,经由天堂依次流入尘世,并在那里终止于最表层;那里符合秩序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符合秩序的事物就是为了某种功用而为良善并得以完善的一切事物,因为一切良善之物照其有用程度而为良善。因此,在整个尘世和自然界,处于神序的一切事物皆与良善并真理有关。

注:在整个宇宙,包括天堂和尘世,符合秩序的一切事物皆与良善并真理有关(2451, 3166, 4390, 4409, 5232, 7256, 10122节);这些联结起来以便成为某种事物(10555节)。

属天的奥秘 #2173

2173.“撒拉”在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属天的奥秘 #7256

7256.符合神序的

7256.符合神序的宇宙万物皆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违反神序的宇宙万物皆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原因在于,从神性发出的良善和真理构成秩序,以致它们就是秩序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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