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08.“那时我们坐在肉锅旁”表一种随心所欲的生活。这从“锅”和“肉”的含义清楚可知:“锅”是指一个盛良善的容器,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一个盛邪恶的容器,如下文所述;“肉”是指天堂的自我,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人自己的自我,因而是指邪恶,也如下文所述。由于“肉”表示人的自我,所以“坐在肉锅旁”表示一种随心所欲的生活;事实上,这种生活是自我的生活。“锅”之所以表示一个盛良善的容器,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盛邪恶的容器,是因为锅中所煮的肉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锅”因具有这种含义,故也表示人心智的肉体层或属世层,因为这些是盛良善或邪恶的容器。因此,就普遍意义而言,“锅”表示一个人,就不怎么普遍的意义而言,表示一个人民或一座城;当“锅”表示这些时,“肉”就表示它们里面的良善或邪恶;如以西结书:
图谋罪孽,在这城中设恶谋的人说,时候尚未临近,这城是锅,我们是肉。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杀死的人,就是你们放在城中间的,他们是肉,这城就是锅。(以西结书11:2, 3, 7)
此处“锅”表示城或城中的人民;“肉”表示邪恶;因被称为“肉”的“被杀者”是指那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已经被消灭的人(参看4503节)。
同一先知书:
要向这悖逆之家设比喻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将锅放在火上,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将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主耶和华如此说: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就是长锈的锅。其中的锈未曾除掉。(以西结书24:3, 4, 6)
此处“锅”表示一座城,或那里的人民,对良善的亵渎所产生的邪恶就存在于他们中间;锅中的美物或肉是“腿和肩”,邪恶是由此而来的“锈”;对良善的亵渎是剩下的“锈”(即未除掉的锈);也正因如此,这城被称为“流人血的城”。
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你看见什么?我说,我看见一个烧开的锅,面朝北;然后耶和华说,必有灾祸从北方发出,临到这地的一切居民。(耶利米书1:13-14)
此处“烧开的锅”表示被虚假占据的一个人民;“北”表示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邪恶由此涌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终结,那时,外在的东西,因而感官和肉体层,连同这些虚假和邪恶一同掌权;因为主的教会按照一系列的阶段从内在转向外在,然后气绝而亡。
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话。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凡献祭的都必来取这锅,煮肉在其中。(撒迦利亚书14:20, 2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忠信之人的拯救;忠信之人就是“锅”,他们因从主接受良善而被如此称号;与正因他们接受这良善,所以经上说这锅“归耶和华为圣”;上有为圣的“马的铃铛”表示对应于良善的真理。由于“锅”表示良善的接受者和容器,所以它们和祭坛上的其它器皿一样,也是铜制的(出埃及记38:3);因为“铜”表示属世层的良善(参看425, 1551节)。
另外,“锅”表示教会,因为教义包含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里面。我们在列王纪所读到的以利沙给先知门徒煮汤所用的“锅”就表示教义:
以利沙又来到吉甲。那地正有饥荒,先知门徒坐在他面前,他吩咐仆人说,你将大锅放在火上,给先知门徒熬汤。其中一个人去到田野掐菜,遇见一棵野瓜藤,就从上面摘了野瓜,切了搁在熬汤的锅中。吃的时候,都喊叫说,神人啊,锅中有致死之物!以利沙说,拿点面来。就把面撒在锅中说,倒出来,给众人吃吧!锅中就没有毒了。(列王纪下4:38-41)
要知道,一切神迹都涉及与主的国度和教会有关的那类事物(7337, 8364节),“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762节),“先知”代表源于圣言的教义(2534, 7269节)。由此可见,这个奇迹代表的与教会有关的事物是什么,即:被歪曲的教会良善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再次变成良善;“饥荒”是指缺乏对真理和善的认知或知识;“锅”是指教义;“汤”是指犹太教会的外在仪式的良善;“野瓜藤上的野瓜”是指歪曲;“面”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2177节),用来使“锅中的致死之物”所表示的被歪曲的东西再次变成良善。“锅”之所以表示盛良善的容器,是因为锅是用来准备食物的有用器皿之一,而“食物”及其一切种类都表示诸如滋养灵魂的那类事物,因而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681, 1480, 3114,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576, 5915节)。
3166.“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表示属灵事物从那里传给属世良善。这从“宝物”和“她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物”是指属灵事物,如下文所述;“她哥哥”是指属世良善(参看3160节);而拉班,也就是此处的哥哥,是指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宝物”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论到约瑟的地方:
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的深渊;得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永世之岭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此处“天上的宝物”、“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永世之岭的宝物”和“地的宝物”表示各种属灵事物。此外,“宝”这个词也适用于宝石、珍珠、香膏、香料等等,它们都表示属灵事物。
前面多次阐述了属灵事物的定义,即:主的国度包含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属天事物与良善有关,或说是良善的形式,属灵事物与从良善而来的真理有关,或说是这真理的形式。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不关乎良善和真理:凡与功用和生活有关的,都关乎良善;而凡与教义和记忆知识,尤其涉及功用和生活的教义和记忆知识有关的,都关乎真理。或也可说,凡属于意愿的,都被称为良善或邪恶;凡属于理解力的,都被称为真理或虚假。因此,只与爱和仁有关,并从主流入的良善是属天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属灵的。当“银器、金器和衣服”被送给成为新娘的妹子时,“宝物”之所以被送给哥哥,是因为“哥哥”表示属世人中的良善,并且当真理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时,这良善就被光照。事实上,对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光照都由这种联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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