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98.“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这从“献”、“祭牲”、“有酵之物”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献”和“祭牲”是指对主的敬拜(参看922, 9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 8680, 8936节);“有酵之物”是指被歪曲的某种事物和邪恶所产生的虚假(2342, 7906, 8051, 8058节);“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教会的真理(4735,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 9127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示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至于何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何为非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可参看前文(1679, 2408, 4729, 6359, 7272, 8298, 9258节)。
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教会的真理,之所以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是因为它们完全不一致。它们是对立面,这会造成冲突,结果,要么良善灭亡,要么邪恶逃跑;因为良善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邪恶来自地狱。诚然,真理存在于恶人身上,虚假也存在于善人身上;但与恶人同在的真理只要仅仅在记忆中,作为手段服务于邪恶,就不会与他们里面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只要是这样,真理就没有生命。不过,如果真理被歪曲以至于支持邪恶,这也是由错误解读造成的,那么它们就会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真理的亵渎。关于这种亵渎的性质,可参看前文(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4289, 4601, 6348, 6959, 6960, 6963, 6971, 8394, 8943, 9188节)。
不可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这一事实从以下关于连同祭物一同烧在坛上的素祭的律法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论到这条律法说: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任何酵与蜜,你们都不可焚烧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利未记2:11)
由此明显可知,这条律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这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祭牲的血”,而不说“祭牲”;因为“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
4390.“在那里为自己盖造房屋”表在那种状态下,源自真理的良善的增长。这从“盖造房屋”的含义清楚可知,“盖造房屋”是指在聪明和智慧上教导外在人(参看1488节)。由于聪明属于真理,智慧属于良善,故“盖造房屋”在此表示出自真理的良善的增长。“房屋”表示良善(参看2233, 2234, 3128, 3142, 3652, 3720节)。至于何为真理的良善,前面早已阐述过(4337,4353节),即真理的良善就是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这真理就是那被称为良善的,出自这良善的良知或良心被称为真理的良知或良心。源自真理的这良善会随着人出于行善的渴望操练仁爱的程度,因而随着他爱邻舍的程度和方式而增长。
之所以在解释中多次提到良善和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一切事物,因而主教会中的一切,皆与真理并良善有关。一般来说,这二者包括属于教义和生活的一切事物;真理就是属于教义的一切事物;良善就是属于生活的一切事物。此外,一个普遍的事实是,人类心智所拥有的其思维和渴望的对象无不涉及真理或良善;理解中的思维涉及真理,意愿中的渴望涉及良善。由此明显可知,真理与良善具有十分广泛的意义,其衍生物在数量上也是无以言表的。这就是为何真理与良善经常被提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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