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11

111.植物界的事物

111.植物界的事物也有类似的对应关系。总的来说,花园对应于天堂的聪明和智慧;因此,天堂被称为“神的园”和“伊甸园”,人们称其为“天上的乐园”。树木照其种类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和认知相对应,这些感知和认知产生聪明和智慧。因此,拥有对应知识的古人在树林中举行神圣敬拜。出于同样的原因,树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如葡萄树、橄榄树、香柏树等等;教会和人被比作它们,他们所行的善事被比作果实。此外,从树上,尤其从田间谷物所得的食物,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相对应,因为这些情感滋养属灵生命,正如地上的食物滋养属世生命。因此,一般来说,饼与对一切良善的情感相对应,因为它尤其是维持生命的食物,还因为饼代表所有食物。事实上,正是由于这种对应,主自称生命的粮或饼;饼在犹太教会有神圣的功用,因为它们被摆在会幕的桌子上,称作陈设饼。通过祭物和燔祭来举行的一切神性敬拜也被称为饼。另外,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基督教会,最神圣的敬拜行为就是提供饼和酒的圣餐。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对应的性质。

注:“园子”和“乐园或伊甸园”出于对应而表示聪明和智慧(100, 108节);从经历可得知(3220节)。在圣言中,拥有一种对应关系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同样的含义(2896, 2987, 2989, 2990, 2991, 3002, 3225节)。“树”表示感知和认知(103, 2163, 2682, 2722, 2972, 7692节)。因此,古人在林子里的树底下根据它们的对应举行神性敬拜(2722, 4552节)。天堂的流注进入植物界的成员,如进入树木和植物(3648节)。“食物”出于对应而表示诸如滋养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3114, 4459, 4792, 4976,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576, 5582, 5588, 5655, 5915, 6277, 8562, 9003节)。“饼”表示滋养人的属灵生命的一切良善(2165, 2177, 3478, 3735,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9323, 9545, 10686节)。摆在会幕桌子上的饼具有同样的含义(3478, 9545节)。一般来说,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因此,饼包含一切食物(2165节)。所以,它表示一切属天和属灵的食物(276, 680, 2165, 2177, 3478, 6118, 8410节)。

属天的奥秘 #9543

9543.“桌子要用

9543.“桌子要用杠来抬”表由此而牢固保持存在。这从“抬”和“桌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抬”是指存在和持续存在(参看9540节),因而也指牢固保持存在;“桌子”是指天上赐福或事物的容器(9527节)。这一切都是用来描述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何从主接受良善的;因为“陈设饼”是指来自主的天上良善;摆有这些饼的“桌子”是指这良善的容器。不过,我未被允许详细描述每一个真实的细节,因为在主的属天国度,大多数事物超越人类的思维范畴,几乎超越住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灵的思维范畴。事实上,在主的属天国度,一切事物都建立在属于爱的良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属于信的真理基础上。此外,那里的人通过爱之良善彼此交流,而不像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那样通过信之真理交流(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
  主的属天国度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存在于这层天堂里面的事物是不可理解、无法描述的,也就是说,这些事物从未进入任何人的脑海,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如众所周知的。因此,存在于该天堂中的事物通过代表它们的物体而呈现在下面的灵人眼前,他们通过这些代表能对存在于那里的不可理解、无法描述的事物形成某种概念。这些事物在世上由柜子、施恩座、基路伯、摆放陈设饼的桌子和灯台来代表;这些物体从视觉上呈现出属天国度里的一切事物。帐幕的居所和院子,以及那里的帘子和幔子,以同样的方式用来代表存在于主的属灵国度,也就是第二层或中间天堂里的事物。
  

属天的奥秘 #2258

2258.“审判全地

2258.“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从“审判全地的”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全地的”在内义上表示产生真理的良善本身。这在代表性教会也以祭司来代表,因为祭司同时也是审判官或士师。作为祭司,他们代表神性良善,作为审判官或士师,代表神性真理;但“审判全地的”表示这两者,这从第一卷各个地方所解释的“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但在此从这个教会的代表来证明这些事太冗长乏味了。然而,“公平”表示真理,如前所示(2235节)。从这些话的含义,同时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明显可知,“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
为了理解这些事,要知道,有两样事物或说两种成分构成整个天堂的秩序,并从天堂而存在于整个宇宙,即:良善和真理。良善是秩序的主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仁慈;真理是秩序的次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真理。神性良善判所有人都上天堂,但神性真理判所有人都下地狱。因此,如果主的仁慈,也就是良善的本质,或说祂的良善,不是永恒的,那么所有人,无论有多少,都会受到诅咒。这就是“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句话的意思(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728节)。
尽管如此,邪恶之所以被判下地狱,不是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而是因为人将自己与神性良善分离。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人将自己送入地狱,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1093, 1683, 1857, 1861, 2121, 2258节)。神性良善在这方面与神性真理结合,即:除非恶人与善人分离,否则恶人就会伤害善人,并不断试图摧毁秩序;因此,防止善人受到伤害是出于仁慈。这在地上的国家也一样;恶行若得不到惩罚,就会玷污整个国家,从而摧毁它。由于这个原因,君主或法官惩罚邪恶,并将作恶者逐出社会,比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他们显得更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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