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下面用几句话来说明天堂与尘世的联结如何通过对应实现。主的国是目的的国,也就是功用的国;或也可说,是功用的国,也就是目的的国。因此,神性如此创造并形成整个宇宙,以致功用披上物质;这些物质能使它们呈现在行为或结果中,先是在天堂,后是在尘世,因而逐步通向自然界最低级的事物。显然,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或尘世与天堂的这种对应通过功用实现,功用把它们联结起来。包裹功用的形式照着它们成为功用的形式而成为对应和联结。在自然界的三个国度中,照秩序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功用的形式,或为了功用出于功用所形成的结果;这就是为何自然界中的事物都是对应。然而,对人来说,他越照着神序生活,也就是越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他的行为就越是形式上的功用,也越是把他与天堂联结起来的对应。总的来说,爱主爱邻就是发挥功用。此外,要知道,人是自然界和灵界联结所凭借的手段;也就是说,人是联结的媒介,因为他里面既有一个自然界,也有一个灵界(参看57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是属灵的,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联结的媒介;相反,人在何等程度上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是联结的媒介。然而,若没有人这个媒介,神性固然继续流入尘世,以及属于人的尘世事物,但不会流入人的理性官能。
注:每种良善出于并照着功用而拥有自己的快乐和品质;因此,功用如何,良善就如何(3049, 4984, 7038节)。天使的生活在于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发挥功用(454节)。主,因而天使在关注人时,只看目的,也就是功用(1317, 1645, 5854节)。主的国是功用的国,也就是目的的国(454, 696, 1103, 3645, 4054, 7038节)。事奉主就是发挥功用(7038节)。人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为功用(3626, 4104, 5189, 9297节),以及出于功用而得以形成;也就是说,功用先于人里面用来发挥功用的器官形式,因为功用是来自主经由天堂的流注(4223, 4926节)。此外,人长大成熟之后,构成其心智的内层出于并为了功用而得以形成(1964, 6815, 9297节)。因此,人与他所具有的功用是一样的(1568, 3570, 4054, 6571, 6935, 6938, 10284节)。功用就是人行事所为的目的(3565, 4054, 4104, 6815节)。功用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因而是人的全部(1964节)。
4925.“看哪,他哥哥生出来了”表良善的真理。这从“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哥哥”是指凭良善而具有血缘关系的(3815, 4267节),因而是指良善的真理。良善的真理是植根于良善的真理,或植根于仁爱的信仰。对那些被主再生或重生的人而言,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长子名分,因而是教会内的长子名分。谁是头生的,是仁之良善还是信之真理,这是自古以来就争论不休的问题。由于在人正经历重生、被作成一个教会期间,良善并未显露出来,而是将自己隐藏在内层人中,只以并未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意识感觉的某种情感显现,直到他重生。而真理却将自己显明出来,因为它通过意识感觉进入并居于属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记忆。这解释了为何许多人陷入错误,误以为真理是长子,最终甚至以为真理是教会至关重要的元素,并且如此重要,以致被称为信的真理就能拯救人,无需仁之良善。
由这一个错误衍生出其它众多错误;这些错误不仅影响教义,还影响生活。如这个衍生错误:无论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只要有信,他就会得救;甚至最坏的人也能被接入天堂,只要他们在临终那一刻宣称他们相信诸如那些属于信仰的事。另一个衍生错误是,仅凭恩典,人人都能被接入天堂,无论他的生活是什么样。由于抓住这种教义不放,所以他们最终不知道何为仁爱,也不关心它;最终不相信它的存在,因而不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原因在于,信离了仁,或真理离了良善什么也教导不了;它越偏离良善,就越使人愚蠢。因为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赐予聪明和智慧,进而赐予一种卓越能力,以明白并觉察某事是否是真的。
由此可见长子名分是何情形,即:它实际上属于良善,只是表面上属于真理。这就是他玛的两个儿子的出生在内义上所描述的,因为收生婆拴在手上的“染过两次的线”或红线表示良善(参看4922节);“先生出来”表示优先权(4923节);“收回手”表示良善隐藏了自己的能力,如刚才所述(4924节);“他哥哥生出来”表示真理;“你给自己开了一个缺口”表示真理与良善表面的分离;“后来,他弟弟也生出来”表示实际上良善是首先的;“拿染过两次的线拴在他手上”表示承认良善是首先的。因为在人重生之前,良善并不被承认为首先的;此时,他出于良善行事,并出于良善关注真理及其性质。
这些就是包含在内义中的事,内义教导正在新生之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是何情形,即: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而表面上看,真理占据第一位;当人正在重生时,良善看上去并未占据第一位;但是,一旦他重生,良善看上去却明显占据第一位。不过,无需在此进一步解释这些事,因为它们在前面都已经被解释过了(参看3324, 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243, 4244, 4247, 4337节)。长子名分是属于良善还是属于真理,也就是说,是属于仁还是属于信,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争议的问题,这在前面(2435节)早已说明。
由于就至高意义而言,主是“头生的”,因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头生的,因此在代表性教会制定了这样一条律法:头生的是耶和华的;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的,就是凡开了子宫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出埃及记13:2)
你要将一切开了子宫的,并牲畜中头生的,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出埃及记13:12)
凡开了子宫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头生的,无论是牛是羊,公的都是我的。(出埃及记34:19)
凡血肉中一切开了子宫的,连人带牲畜,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民数记18:15)
看哪,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开了子宫的,利未人要归我。(民数记3:12)
由于凡开了子宫的,都是头生的,所以凡提到“头生的”这个词的地方,经上也说“开了子宫”;以便能表示良善。这个词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包含在内义中的细节,尤其从关于他玛儿子的记载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说谢拉用手开了子宫,“谢拉”代表良善,这一点从他手上染过两次的线或红线明显可知(4922节)。此外,经上所说开了的“子宫”表示良善与真理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教会(4918节)。
由于唯独主是头生的,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祂的良善是一切真理的源头,所以为叫不是长子的雅各能代表祂,雅各被允许从他哥哥以扫那里买下长子名分;并且由于这还不够,所以他被称为以色列,好叫他能以这个名字代表真理的良善;因为“以色列”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3654, 4286, 4598节)。
2447.“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这一点只能从内义看出来,内义揭示惩罚和定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即:它们决不是从耶和华,也就是主那里来的;而是来自世人、恶灵或魔鬼自己;这是由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主按照该秩序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掌管的方式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可能出于祂的旨意,可能出于祂的美意,可能出于祂的同意,也有可能出于祂的许可。凡出于祂旨意或美意的事都是关乎良善的秩序律法的产物,出于祂同意的许多事,甚至一些出于祂许可的事也是如此。但当一个人把自己与良善分离时,他就把自己丢给属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法律法。但这些律法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定罪,因为所有真理都定人的罪,并把他送进地狱;而主出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怜悯拯救他,并把他提入天堂。由此可见,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主所许可的事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一个魔鬼惩罚并折磨另一个魔鬼,更不用说无数其它例子了。这些事源于关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没有这些律法,魔鬼永远无法被控制,或被阻止去攻击所有善良、正直的人,并永远摧毁他们。防止他们这样做是主所关注的良善。此处的情形与世上的善良、温和的君王很相似;他若打算并只做最好的事,就必须允许他的法律惩罚作恶的和犯罪的,尽管他自己不惩罚任何人,反而因这些人的性质导致他们被自己的邪恶惩罚而感到悲伤。这个君王若不允许他的法律这样运作,就会让自己的整个国家成为这些人的猎物;这将是不仁和无情的顶点。
这表明,耶和华决不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也就是说,决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自己这样做,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从而把自己丢给只来自真理的秩序律法管辖。由此可推知,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圣言把“灾祸(evil,即邪恶,经上或译为祸患等)”、“惩罚或刑罚”、“诅咒”、“定罪”,以及其它许多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正如此处说祂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像下雨般地将火与硫磺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条硫磺河,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又: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诗篇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申命记32:22)
此外,类似经文出现在其它许多地方。如我所说的,圣言将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在第一卷已经解释了(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节)。它们来自主,就像良善来自邪恶,或天堂来自地狱,又或神性之物来自魔鬼之物那样遥远。做这些事的,是邪恶、地狱和魔鬼,决不是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但由于祂看似做了这些事,所以出于引用章节所提到的原因,它们被归于祂。
本节说“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从字义来看,似乎有两个耶和华:地上一个,天上一个。但内义教导这句话要如何来理解,即:第一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在本章由“那两个人”来表示);第二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前一章提到了,2149, 2218节)。内义还教导,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关于神圣活动,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因此,耶和华只有一位,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此处之所以提到两位,是因为秩序的一切律法皆源于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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