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13

113.正如符合神序

113.正如符合神序的一切事物皆与天堂对应,违反神序的一切事物皆与地狱对应。与天堂对应的事物皆与良善并真理有关;与地狱对应的事物皆与邪恶并虚假有关。

属天的奥秘 #10309

10309.“人若作

10309.“人若作与它类似的,为要制造它的气味”表源于自我的一种模仿,就是模仿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所表达的对神的敬拜。这从“作与它类似的”和“制造气味”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与它类似的”是指模仿对神的敬拜,因为“作”表示模仿,这话所论及的“香”表示对神的敬拜,如前所述;“制造气味”是指产生愉悦之物。由于这一切是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来实现的,故这些情感就是这种愉悦所表示的;因为“气味”表示对某种宜人之物的感知,因而表示愉悦之物(参看10292节)。显然,对它的任何模仿都是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因为经上说:“这人要从他民中剪除”。凡来自渴望真理和良善的一种情感的努力,若不是为了真理和良善的缘故,而是为了自我,都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为了自我而做事就是为了作为目的的个人利益、重要地位和名声,而不是为了邻舍的拯救或福祉和主的荣耀而做的。因此,这种努力源于邪恶,而非源于良善;或也可说,它源于地狱,而非源于主。所以,这就是“人若作与它类似的,为要制造它的气味”所表示的源于自我的一种模仿,就是模仿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所表达的对神的敬拜的意思。因此,如此行的,是那些爱世界胜过天堂,爱自己胜过神的人。此外,当这种人暗自在心里思想时,他们根本不信天堂和主;但当他们公开思想时,如他们在世人面前谈论时的情形,就会出于比其他人更强烈的情感和信仰来谈论天堂和主。至于有多么强烈,则取决于他们对个人利益、重要职位和名声所充满的渴望程度。此时他们的状态是这样:他们内心是黑色的,而外表是亮白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具有光明天使形状的魔鬼。因为他们那本应向天堂敞开的内层关闭了,向世界敞开的外层则打开。即便这时他们出于一种似乎属于爱的情感将自己的眼和手举向天堂,仍然像是精心制作以描绘这种姿势的雕像,他们也向天使显为这样的雕像。事实上,你能相信吗?地狱里就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与类似他们的世人同在,并激动这些世人,尤其与那些出于自私的原因通过表达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模仿对神的敬拜的传教士同在。这也是主允许的,因为与此同时,他们也履行一种功用或一种有用的功能;因为善人仍能适当地从他们那里接受圣言。他们能如此行是因为,无论圣言出自谁的口,一个人对圣言的接受都取决于主导这个人的良善的品质。但这些外在的东西纯粹是装样子,所以在来世也会被剥夺;这时,他们的灵就显为黑色,就像它在身体里时那样。
  

属天的奥秘 #10125

10125.“且要用

10125.“且要用膏抹坛”表祝圣以代表来自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主的爱之神性良善。这从“膏抹”的含义清楚可知,“膏抹”是指祝圣以代表来自主之神性人身(参看9474, 9954, 10019节),在此来自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里祂的流注和对祂的接受。凡代表主之物,也代表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同在的主,因而代表天堂和教会,因为拥有教会在自己里面的人构成总体上的教会,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天使则构成总体上的天堂。然而,就本身而言,构成教会的,不是这些人自己,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因此,就本身而言,构成天堂的,不是天使,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因为主不住在人或天使自己的任何东西里面,只住在与他们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正因如此,当论到教会和天堂时,所表示的是与那里的人同在的主之神性。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即:主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中的全部,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基督教界所知道并接受的教义也明显看出来,即:一切信与爱之良善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凡来自人自己的自我之物,都不是良善。也正因如此,没有人凭自己的东西而拥有任何功德或任何公义。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主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是什么意思,因而何为天堂和教会,进而知道此处所论述的祭坛和膏抹祭坛是如何成为主之代表的。要代表主和来自主的神性事物的一切都被膏抹,如祭坛、会幕,会幕内的桌子、灯台、约柜,亚伦本人,他的儿子,以及他们的衣服。当这些被膏抹时,它们就被称为圣。倒不是因为油赋予了任何神圣,而是因为它们被膏抹后将代表来自主的神性事物,唯独这些神性事物是神圣的。油之所以用于这个目的,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本身。因此,为代表这良善,祝圣通过油来实现。神性本身,就是一切事物的存在,唯独在主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都从父亲获得自己生命的存在,这存在被称为他的灵魂。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主的人身里面,如同父亲的灵魂在他的孩子里面。对人来说,除了他的灵魂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拥有生命。没有灵魂的身体没有任何生命;事实上,整个身体都是由灵魂照着它自己的形像而塑成的,为叫灵魂能处于适合它在秩序的最低层,也就是世界所履行的功能的一个状态。由此可推知,主的人性或人身里面的存在本身就是耶和华,或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生命的存在;这存在使得靠它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成为它自己的样式。因此,出于在祂里面,因而属于祂的神性存在而行动的主也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此外,含有整个基督教都接受的信仰的《亚他那修信经》上说:正如灵魂与身体成为一人,主里面的神性和人性成为一基督。因此,凡知道灵魂与身体在身体里面合一,知道灵魂在身体里面的形像之人,都能在某种程度上知道神性和人身或人性在主里面合一,知道这一个在那一个里面的形像。他由此可以知道,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人身为一,还知道各自都在对方里面,也就是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正如主在约翰福音(10:30; 14:10, 11)中所说的。但由于如今没有人意识到灵魂是什么,也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它来源于父亲,身体就是灵魂的形像,这二者为一,如同在先者和在后者为一,或存在和这存在的显现为一,所以人类将主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分离,并将它们分成两种性质,由此对主的人性或人身没有形成其它观念,只是认为它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性或人身。而事实上,人的灵魂来自他的父亲,是有限的,由于遗传而拥有邪恶在里面;而主的灵魂因源于耶和华,故是无限的,不是其它,而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此祂的人身在荣耀之后就和其他任何人不一样了。
  由于同样的原因,主将祂得了荣耀之后的整个人性或人身都提上天堂,也不是被祂变成神性;祂没有在坟墓里留下任何东西,这与其他任何人的情况都不同。主荣耀了祂自己的身体,直到它末后和最低的构成要素,也就是它的骨和肉,主也向祂的门徒显明了这一事实,祂说:
  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然而,祂通过关上的门进入,并在显示自己之后就不见了(约翰福音20:19; 路加福音24:31)。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就其人身而言,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然而,祂不是用油膏的,而是用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膏的。这神性良善由“油”来表示,由“膏抹”来代表(9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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