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16

十四、天堂的太阳

十四、天堂的太阳

116.在天堂,尘世太阳,以及来自这太阳的一切事物都是不可见的,它完全是属世的。事实上,自然界始于这太阳,凡通过这太阳所产生之物,都被称为属世。但天堂所属的属灵之物在自然界之上,与属世之物完全不同;这二者之间若不凭借对应,也没有任何交流。从前面关于层级的论述(38节)可以理解它们之间有何区别;从前两章关于对应的论述可理解何为交流。

属天的奥秘 #9546

9546.“不断朝我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属天的奥秘 #4410

4410.大量经历清

4410.大量经历清楚向我表明:左眼的视觉对应于属理解力的真理,右眼对应于也属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情感;因此,左眼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对应于信之良善。之所以存在这种对应关系,是因为出自主的光不仅是光,也是热;光本身是从主发出的真理,热则是良善。这一切连同进入两个脑半球的流注,就是这种对应关系的起源;因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主的右边,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则在主的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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