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7833.“按着父家,一家一只羔羊”表按着各人良善的具体种类。这从“父家”的含义清楚可知,“父家”是指有别于另一家良善的这一家良善;因为“父家”表示内在良善方面的人(参看3128节)。此中情形是这样:以色列的众支派表示整体上信与仁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每个支派表示良善或真理的一个属(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640节)。因此,在一个支派里面的每个家族表示良善的一个具体种类,所以具体来说,一个家族的良善有别于另一个家族的良善。但在一个家族里面,父家表示属于一个具体种类的一种特定类型的良善。以色列人被划分为的各支派、家族和家庭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为了叫他们能代表天堂;因为在天堂,良善被划分为属、种类和类型,这些决定了天使彼此联结的方式。要知道,永远不可能有哪两个人的良善是完全相同的。相反,它们各种各样,并且如此地多样化,以致它们可划分为更高的总体类别,这些类别又可划分为较低的子类别,直到具体和最具体的种类。爱与信之良善就是如此地多样化(参看684, 690, 3241, 3267, 3744-3746, 3986, 4005, 4149, 5598, 7236节)。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吩咐他们各人按着父家取一只羔羊,一家一只羔羊。
1050.“所有肉体里面一切活着的灵魂”表示整个人类。这从“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每个人都凭他里面的活物而被称为活着的灵魂。人若没有某种活物,也就是某种纯真、仁爱和怜悯,或来自这些的相像或类似性质的某种事物,就不可能存活,更不用说作为一个人活着了。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从主那里接受某种纯真、仁爱和怜悯,这一点从婴儿和童年时期的状态明显看出来。那时人所接受的事物会保存在他里面,所保存的事物在圣言中被称为“余剩”,唯独属于人里面的主。当人成年时,如此保存的这些余剩就是使他能成为一个人的那个东西。关于这些余剩,可参看前文(468, 530, 560-563, 576节)。
人在婴儿和童年时期所拥有的纯真、仁爱和怜悯的状态使他能成为一个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不像动物那样生来就能进行生命活动,一切都要学习。然后,他所学到的东西通过练习变成习惯,对他而言,可以说变得自然而然。在未学习之前,人甚至不会走路、说话,其它一切事也一样。对他而言,这些活动通过运用可以说变得自然而然。他从小就被赋予的纯真、仁爱和怜悯的状态也是如此;没有这些状态,他远比任何动物都低级得多。然而,这些状态不是人通过学习所获得的状态,而是他从主那里所接受的白白的恩赐,主把它们保存在他里面。它们与信之真理一起被称为“余剩”,唯独属于主。人在成年生活中越是毁坏这些状态,就越成为一个死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这些状态就是重生的开始,他被带入这些状态;因为主通过这些余剩作工,如前所述(635, 711, 737:1, 857, 977:2节)。
在此被称为“所有肉体里面活着的灵魂”的,就是每个人里面的这些余剩。“所有肉体”表示每个人,因而表示整个人类,这一点从圣言各处“肉体”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参看574节)。如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若不缩短,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2; 马可福音13:20)
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所有肉体。(约翰福音17:1,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所有肉体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5)
又:
所有肉体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以赛亚书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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