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18

118.我不仅被天使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属天的奥秘 #9278

9278.“六日你要

9278.“六日你要作工”表劳碌和争战的状态,就是当人处于必须与内在事物结合的外在事物或快乐之时。这从“六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七日之前的“六日”是指劳碌和争战的状态(参看737, 900, 8510, 8888, 8975节),在此其间的劳碌和争战由他们在六日内所要做的“工”来表示。六日内所作的“工”和第七日的“休息”表示在重生期间,一个人在第一个状态和第二个状态下所经历的事,以及他在重生之后所经历的事。关于一个人在重生期间的第一和第二个状态,可参看前文(9274节);关于他重生之后所经历的事(9213节)。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为了叫外在事物能与内在事物结合起来;因为有一个外在人,它也被称为必属世人;还有一个内在人,它也被称为属灵人。外在人与世界相通,内在人与天堂相通。
  神性秩序要求,天堂当统治与人同在的世界,而不是世界统治与他同在的天堂;因为当天堂统治一个人时,就是主在统治他;而当世界统治一个人时,就是地狱在统治他。人生来就爱世界爱自己胜过天堂和主;由于这是神性秩序的对立面,所以必须通过重生翻转过来。当爱属于天堂和主的事物胜过属于世界和自我的事物时,这种翻转就实现了。这就是一个重生之人,以及一个在天堂里的人会经历两种相互交替的状态的原因,在其中一种状态下,外在事物占上风,在另一种状态下,内在事物占上风;因为通过这种状态的交替,外在事物被如此安排以至于与内在事物一致;最终从属于它们。
  当外在事物占上风时,人经历劳碌和争战;因为他沉浸在品味世界一种生命中,地狱从四面八方进入该生命,不断努力进行侵扰,甚至对与此人同在的天堂事物实施掌控;但主不断保护并解救他。这就是七天之中必须要作工的“六日”所表示的劳碌和争战的原因。然而,当内在人占上风时,因他与主同在天堂,所以这时劳碌和争战止息,他享受和平与安宁,结合也是在这种和平与安宁中进行的。这些祝福就是“第七日”所表示的。人的内层是照着天堂的形像被造的,他的外层照着世界的形像被造的;因此,人就是天堂和世界的一个缩影,按古人的称呼,就是一个小宇宙(参看6057节)。正因如此,根据神性秩序,经由天堂而来的主当统治与人同在的世界,绝不可反过来。
  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当外在事物占上风时,人所经历的劳碌和争战是何性质,即:这时他对世界是热的,对天堂是冷的,或说被世界所激动,对天堂漠不关心,除非天堂在他看来如同世界。但此时他用来看见的光如此昏暗,或说他处于如此的阴影之中,以致他只会以为:外在事物流入内在事物;因此,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所看见或听见的东西产生思维,塑造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于是,他全凭自己就能信神爱神,因而从世界来看天堂。他无法轻易地被引离这种幻觉,除非他从外在事物被提升至内在事物,从而被提升至天堂之光。这时,他才开始发觉,属于与他同在的世界的事物,因而属于肉体及其感官的事物,通过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流注看见并行动,根本不是凭它们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为何感官人以为他生命的一切皆来自世界和自然界;没有地狱,也没有天堂;最终以为没有神。结果,就他自己而言,他嘲笑教会的一切事物;但关系到简单人,他完全支持教会,认为除法律之外,这也是束缚他们的一个手段。
  由此可知,外在事物占上风,同时内在事物不占上风是什么情况;当外在事物占上风时,人对属于天堂、属于主的事物感觉冷淡,漠不关心,只在昏暗的光中来看它们。由此也可知,到底谁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智慧的人,就是那些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因为他们是来自天堂的智慧的接受者;还可知到底谁是最愚蠢、最疯狂的,就是那些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因为世界是他们知识的唯一源头。他们当中那些利用世俗知识坚决反对教会真理和良善的人比其他人更疯狂、愚蠢,无论他们多么以为自己在聪明智慧上胜过他人;他们将基于教义的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称为简单人。而在天使眼里,这些人的简单却是智慧;死后,他们被主提升至天使的智慧。
  主在马太福音中也教导,情况就是这样:
  所以我用比喻来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约翰福音:
  我要差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约翰福音14:17, 19)
  “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表示世人不会以内心的信仰来承认主,因为属于世界的外在事物会模糊祂。既然如此,那么还有谁会拜祂为天地之主呢(马太福音18:18)?然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因而所有处于内在事物的人都视主为他们唯一的神。
  

属天的奥秘 #6832

6832.“从荆棘中

6832.“从荆棘中间的火焰里”表存在于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中的神之爱。这从“火焰”和“荆棘”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焰”是指神的爱,如下文所述;“荆棘”是指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荆棘”之所以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因为各种小灌木表示记忆知识,而树木类的大灌木表示真正的知识或认知和觉知。“荆棘”因开花结果而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真正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无非是字义上的圣言,以及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的一切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就其外在形式而言,这些真理被称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们是属灵真理。不过,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属灵形式而言,真理无法显现给雅各的后代,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根本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因此,主在荆棘里显现;事实上,当主显现时,祂是照着这个人的品质显现,因为人只能照自己的品质接受神性。所以,当主在西乃山上显现时,在那百姓看来,祂如同火焰,直烧到天心,并有昏黑、密云和幽暗(申命记4:11; 5:22-25;出埃及记19:18)。如果在山下观看的百姓不是这种品质,那么祂就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显现。因为那百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经上说,他“进入云中”(出埃及记24:2, 18; 34:5)。“云”表示圣言的外在(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4060, 4391, 5922, 6343e节);因此,“云”也是所看到的外在形式上的教会的代表。
  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那些住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无法形容的光芒,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主向那些住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以较为遥远和模糊的方式处于对主之爱;事实上,他们处于对邻之爱。但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主既不显为一轮太阳,也不显为一轮月亮,只显为一种光,这光远远比世上的明亮得多。主因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故只能向住在地狱的人显为乌云和漆黑。因为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一照到地狱,那里就产生幽暗和漆黑。由此可见,主之所以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是因为这适合他接受主的方式。由于雅各的后代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主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主在云中向他显现。
  “火焰”之所以表示神的爱,是因为就其起源而言,爱无非是从显为太阳的主而来的火和火焰。正是这太阳的火或火焰将生命的存在赋予每个人;正是赋予生命的火使人的内层充满热;这一点从爱可以看出来,因为随着爱在人里面增长,他会逐渐变得温暖;随着爱消退,他会逐渐变得冷淡。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异象中显现时,祂显为火和火焰,如以西结书:
  至于四活物(就是基路伯)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如火把的形状;火在活物中间来回移动,如火的光辉,从火中发出闪电。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形状;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在其上的人的形状。我从祂腰和腰以上的形像见有烧煤的形状;里面周围仿佛都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和腰以下见有仿佛火的形像,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13, 26-27)
  无人能否认,这个异象的所有细节都是代表某种神性之物的符号;但若不知道“基路伯”、“如火把形状的烧着火炭”、“宝座”、“其上的人的形状”、“上下有火的形像的腰和火的光辉”分别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包含在所有这些细节里面的神圣秘密。“基路伯”是指主的眷顾(Lord's Providence,参看308);“宝座”是指天堂,准确地说,是指从主发出的、形成天堂的神性真理(5313节)。“宝座上的人的形状”明显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腰”是指婚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一切天堂之爱(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这爱由“仿佛有火的形状的烧煤形状,周围也有光辉”来代表。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烧着的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发出、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这个异象中也显为火焰。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经文(19:13, 16)中明确说明了;因此,“火焰”是指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此处“如同火焰的眼睛”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火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像火焰落下。(诗篇29:7)
  “耶和华的声音”是指神性真理。为了能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百姓被吩咐要用精金做一个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把它放在会幕内陈设饼的桌子旁,要在耶和华面前常点这灯(出埃及记25:31至末尾; 37:17-24; 40:24, 25; 利未记24:4; 民数记8:2; 撒迦利亚书4:2)。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为了还能代表神性良善本身,他们被吩咐坛上要不断烧着火:
  火要在坛上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古人熟知火代表神性之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种代表从古教会传播到遥远的偶像崇拜的民族;如众所周知的,他们设立了一种永不熄灭的圣火,并交由处女来守卫,这些处女被称为维斯塔贞女。
  在反面意义上,“火和火焰”表示污秽的爱,如对报复、残忍、仇恨、奸淫的爱,并且一般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这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
  看哪,他们必像碎秸,火必要焚烧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再没有炭火取暖,也不能再坐在炉火面前!(以赛亚书47:14)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烧灭你中间的一切绿树和一切枯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从南到北,人的脸面都被烧焦。(以西结书20:47)
  “火”和“火焰”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
  贪欲,这些贪欲灭绝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教会由此变得荒凉。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受折磨。(路加福音16:24)
  不知道人的生命之火来自一个不同源头,只知道它来自火元素的人,不可能知道别的,只是以为“地狱之火”是指诸如世上所见的那种火。然而,在圣言中,所指的并不是这后一种火,而是指爱之火,因而是指人的生命之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当这火进入那些专注于与它相反的事物之人中间时,它就转化为恶欲之火;如前所述,这些恶欲就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涌出的报复、仇恨和残忍的欲望。这就是折磨那些沦落地狱之人的火,因为当加在他们恶欲上的约束放松时,他们就马上互相攻击,以一种可怕、难以启齿的方式彼此折磨。因为人人都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想利用或秘密或公开的手段从别人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当双方都有这种欲望时,致命的仇恨就会在群体里面发展起来;这些仇恨会导致野蛮行为的发生,尤其利用巫术和幻觉如此行;这些手段不计其数,完全不为世人所知。
  那些不信属灵事物存在的人,尤其敬拜自然的人,根本不可能被引导相信在生物里面构成内在生命本身的热来自其它源头,而非这个世界的热。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更不会承认有一种天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这火是纯粹的爱。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存在于圣言中的无数事物,而在圣言中,这火并不是指其它的火;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人里面的无数事物,而人是一个接受这火的被造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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