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通过对比尘世太阳,可以看出神性之爱何等伟大,是何性质。若你相信,这爱是最为热烈的,比尘世太阳还要强烈得多。因此,显为太阳的主并非直接流入众天堂,而是祂的爱之灼热一路上逐渐缓和;这些缓和就像太阳周围的光晕。再者,天使还被一层适宜的薄云遮蔽,以防他们被这流注伤害。因此,众天堂照(对来自主的流注的)接受或远或近。高层天堂因处于爱之良善,故离显为太阳的主最近;低层天堂因处于信之良善,故离主较远。然而,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如地狱之人离得最远,其遥远程度取决于他们与良善的对立程度。
注:通过对比尘世太阳的火可说明何为主的神性之爱,它又何等伟大(6834, 6849, 8644节)。主的神性之爱是对全人类的爱,以拯救人类(1820, 1865, 2253, 6872节)。先从主爱之火发出的爱并不进入天堂,而是看似太阳周围的光晕(7270节)。天使被一层适宜的薄云遮蔽,以防他们被燃烧的爱之流注伤害(6849节)。主与天使的同在视他们对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的接受程度而定(904, 4198, 4320, 6280, 6832, 7042, 8819, 9680, 9682, 9683, 10106, 10811节)。主照各人的性质向各人显现(1861, 3235, 4198, 4206节)。地狱与天堂相距甚远,因为它们无法忍受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同在(4299, 7519, 7738, 7989, 8137, 8265, 9327节)。因此,地狱远离天堂,这就是“大鸿沟”(9346, 10187节)。
4197.“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它将永远如此,因此它的性质又一次被描述。这从“堆”、“证据”、“今日”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堆”是指良善(参看4192节);“证据”是指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如下文述;“今日”是指永恒(2838, 3998节);“起名”是指基本性质(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那良善的具体就包含在“迦累得”这个名字中;因为在古时,当某个事物取名时,这个名字就包含该事物的基本性质(340, 1946, 2643, 3422节)。由此可见“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示什么,即表示此处“拉班”所表良善与主之属世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因而主与外邦人通过良善结合的证据;因为该良善就是“拉班”现在所代表的(4189节)。属于该良善的真理就是为那结合作见证的;然而,只要他们活在世上,他们的良善就在边上,因为他们没有神性真理。尽管那些处于该良善,也就是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没有直接来自神性源头,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但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并没有被关闭,而是能被打开的那种。而且在来世,当他们接受有关信之真理和主的教导时,它就被打开。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当中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之人,尤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甚至在他们活在世上时,直接来自神性源头的良善就存在,因为他们拥有神性真理。因此,他们无需这类教导就可进入天堂,只要他们的真理不含必须先被驱散的虚假。但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基督徒则向自己关闭天堂,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关闭到它无法被打开的地步。因为他们知道真理,却否认它们,即便不在口头上,也在心里强硬反对它们。
拉班先以自己的语言将这堆称为“伊迦尔撒哈杜他”,之后以迦南的语言,这堆名为“迦累得”;而事实上,这二者意思差不多,这是为了聚在一起并由此结合的缘故。以迦南的语言说话,或说“迦南的方言”表示回应神性;因为“迦南”表示主的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1607, 3038, 3705节);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座城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央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以赛亚书19:18-20)
“见证或证据”(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因此,“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证据”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书亚记: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事奉祂,你们自己作见证吧!他们说,我们就是见证。你们现在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专心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百姓对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神,听从祂的声音。当日,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在示剑为他们立定律例典章。约书亚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耶和华圣所旁边的橡树下。约书亚对众民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所以要向你们作见证,免得你们背弃耶和华你们的神。(约书亚记 24:22-27)
“见证”在此明显表示确认,就是对约、因而对他们与耶和华结合的确认;因为“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由于若非通过良善,与耶和华或主结合是不可能的;而良善若不从真理获得其真正性质,就不可能产生结合,故可知,“见证”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此处所表良善是指与耶和华或主的结合,这种结合通过他们选定祂,要事奉祂而实现;作出确认的真理以“石头”来表示;因为“石头”表示真理(643, 1298, 3720节)。就至高意义而言,“石头”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祂因此被称作“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经上还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这二人有权柄叫天闭塞。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启示录 11:3-7, 11)
此处所提到的“两个见证人”是指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有真理在其中的良善和由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二者在人心里得到确认;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是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明显看出来。因为“一棵橄榄树”是指这种良善(参看886节);“两棵橄榄树”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本质上是对主之爱,属灵良善本质上是对邻之仁。“灯台”是指属于这两种良善的真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论述灯台时就会清楚可知。正是这些良善与真理拥有关闭或打开天堂的权柄(参看22章序言)。“从无底坑(即地狱)里上来的兽必把他们杀了”表示教会内良善与真理的荒废;“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一个新教会。
由于在古时,堆用作证据,所以后来的祭坛也用作证据,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书亚记:
流便人、迦得人说,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耶和华坛的样式,这并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流便人、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28, 34)
“坛”表示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921, 2777, 2811节)。“证明”(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
由于“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故就至高意义而言,“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主,因为主就是那作出确认的神性真理,如以赛亚书:
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赛亚书55:3,4)
启示录: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来的。(启示录1:5)
又:
这些事是那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工之初始的说的。(启示录3:14)
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要求:真理必须建立在两三个证人,而不是一个证人的证词上(民数记35:30; 申命记 17:6, 7; 19:15; 马太福音 18:16);这个要求源于以下神性律法:良善不是由一个真理,而是由许多真理来确认的。因为与其它无关的一个真理不能确认它,只有许多真理才能,因为从一个真理可以看到另一个真理。单独一个不能赋予良善任何形式,因而不会显明良善所拥有的任何基本品质,但以一个系列联系起来的许多个则能。因为正如一个音符不能产生任何旋律,更不用说完全的和谐了,一个真理同样不能成就任何事。这就是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律法来源之处,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来源于世俗的法律。然而,一个不会违背另一个,这一点也是十诫的情形,如前所述(2609节)。
“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是以一个词,即“证词”来称呼的,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two tables of the testimony)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摩西下山,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两面写的。(出埃及记32:15)
由于两块法版被放在柜里,故这柜被称为“约柜”,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必将把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 25:16, 21)
摩西又取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又:
我要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二基路伯中间的施恩座上,和你说。(出埃及记25:22)
利未记:
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 16:13).
民数记:
你要把这十二根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民数记17:4)
这柜由此也被称作“法柜”(还可参看出埃及记25:22;31:7;启示录 15:5)。
故十诫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因为它们是立约的条件,因而主与人彼此结合的条件。这种彼此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人遵守这些诫命,不仅外在形式上遵守,内在也要遵守。至于这些诫命的内在形式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609节);所以,这就是“法版”(testimony,或译证词)所表示的通过真理所确认的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正因如此,这两块石版也被称作“约版”;柜被称作“约柜”。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法版”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如申命记4:45; 6:17, 20; 以赛亚书 8:16; 列王纪下17:15; 诗篇19:7; 25:10; 78:5; 93:5; 119:2, 22, 24, 59, 79, 88, 138, 167; 122:3-4; 启示录6:9; 12:17; 19:10)。
1861.“看哪,有冒烟的火炉”表示最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表示恶欲的灼热。这从“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的含义清楚可知:“冒烟的火炉”是指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是指恶欲的灼热。经上之所以说“冒烟的火炉”,是因为一个人,尤其一个教会成员,若拥有某种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却不承认它,反而从心里否认它,甚至过着违背真理的生活,只会看似一个冒烟的“火炉”,他本人如同“火炉”,从他的仇恨中冒出的虚假则如同“烟”。产生这些虚假的恶欲则看似来自这种火炉的火把,这从来世的代表也明显看出来(从经历描述了这些代表,814, 1528节)。看似并变成这类事物的,正是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的欲望,尤其当这些欲望与欺骗混在一起时。
在圣言中,“火炉”、“烟”和“火”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都是伪善的,是行恶的,并且各口都说愚昧的话。因为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森林的丛薮中着起来,旋转上腾,成为浮烟。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烧火的燃料(直译为食物);无人顾惜弟兄。(以赛亚书9:17-19)
此处“火”表示仇恨,来自这火的“浮烟”表示这类虚假;“无人顾惜弟兄”描述了仇恨;因为这种人在天使看来,正如此处所描述的那样。
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 31)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柱”表示虚假,“日头”表示仁,“月亮”表示信。
以赛亚书:
地土要变为燃烧的沥青;昼夜不熄,其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燃烧的沥青”表示可怕的恶欲,“烟气”表示虚假。
玛拉基书:
看哪,那日快到了,燃烧着像火炉!所有骄傲的和凡行恶的都必成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用火点燃他们,不给他们留下根和枝。(玛拉基书4:1)
此处“燃烧的火炉”与前面所表相同;“根”表示仁,“枝”表示真理,它们将无一留下。
何西阿书:
以法莲因巴力犯罪;他必像禾场上被旋风吹去的糠秕,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1, 3)
“以法莲”表示一个变成这样的具有理解力的人。
以赛亚书:
强者必如麻丝屑,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1)
这表示那些爱自己,或也可说,仇恨邻舍的人将被自己的恶欲点燃、烧尽。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18:2, 18; 19:3)
又: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里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又: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些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9:17-18)
又:
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神之名。(启示录16:8-9)
在启示录,经上同样说: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20:14, 15; 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恶欲,“烟”表示虚假,它们将在末期掌权。当约翰的内视或内眼被打开时,他就看见这些事物,正如它们在来世的样子。灵人和死后的灵魂也会看见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地狱之火是什么,它无非是仇恨、报复和残忍,或也可说,自我之爱,因为这爱会变成这种可见的形式。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只要活在肉身,无论他表面看上去是什么样,当被天使仔细查看时,在他们眼里只会以这种方式显现;也就是说,他的仇恨看似火把,源于仇恨的虚假看似冒烟的火炉。
论到这火,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说: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路加福音3:9)
“好果子”表示仁爱,凡丧失仁爱的人就把自己“砍下来,丢在火里”。同一福音书:
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此处意思一样。又: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此处意思一样。
他们被“丢在永火或火烧的地狱(Gehenna,希腊文:欣嫩子谷)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 马可福音9:43-49)具有相同的含义。路加福音:
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意思也一样。
那些不知道主国度的奥秘之人,会以为是主把恶人投入地狱,或丢在这种火里,这火是仇恨之火,如前所述。而真相完全不是这样,因为正是人自己,或魔鬼般的灵将自己丢下去。然而,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主把他们丢下去,所以圣言照着表象,事实上照着感官错觉来表述这一点。这种表述对犹太人来说尤为必要,因为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东西,除非与他们的感官一致,无论这些感官会犯多么大的错误。这就是为何字义,尤其预言部分的字义充满这类表象。
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早晨要施行公平,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要施行公平”是指说真理;“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是指行仁之良善;“火”表示对那些不做这些事,也就是活在仇恨的虚假之中的人的地狱惩罚。从字义上看,这种“火”和“烈怒”被归于耶和华;但从内义上看,情况正好相反。
同样,在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它前面,火吞灭一切,它后面,火焰燃烧。(约珥书2:1, 3)
诗篇: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幽暗在祂脚下。(诗篇18:8-9)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把地和地的出产都烧灭掉,连山的根基也烧着。(申命记32:22)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虚假,它们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原因如前所述。在地狱,表象也是这样,即:似乎是耶和华或主做了这些事,但事实恰恰相反;是他们对自己做了这一切,因为他们就住在仇恨的火中。由此明显可知,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多么容易陷入错觉。
当律法颁布时,百姓在西乃山上看到的“烟”和“火”也一样。因为耶和华或主照着各人的品质和性情而向各人显现。在属天天使看来,祂就像太阳;在属灵天使看来,祂就像月亮;在所有善人看来,祂就像各种快乐、悦人的光;但在恶人看来,祂就像烟和吞灭的火。当律法颁布时,犹太人毫无仁爱;相反,爱自己和爱世界在他们当中掌权;因此,邪恶和虚假在他们里面完全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在他们看来,主就像烟和火;而与此同时,祂在天使看来则像太阳和天堂之光。
主向犹太人如此显现是由于他们的秉性,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的荣耀住在西乃山上。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灭的火。(出埃及记24:16-17)
又: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同火炉的烟一般,整座山大大地震动。(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
你们近前来,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烧着,直冲天心;并有黑暗、密云、幽暗。耶和华从火中间对你们说话。(申命记4:11-12; 5:22)
又:
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上有火烧着的时候,都来就近我,说,现在我们何必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吞灭我们;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如果过着仇恨和它所产生的垃圾的生活之人真的看见主,情况是一样的。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从他的仇恨和这仇恨所产生的肮脏行为来看祂。这些东西就是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光线的接受者,它们会将这些光线转化为这种火、烟和幽暗。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冒烟的火炉”是什么,“烧着的火把”又是什么,就是在末期占据教会的最浓密的虚假和最肮脏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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