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通过对比尘世太阳,可以看出神性之爱何等伟大,是何性质。若你相信,这爱是最为热烈的,比尘世太阳还要强烈得多。因此,显为太阳的主并非直接流入众天堂,而是祂的爱之灼热一路上逐渐缓和;这些缓和就像太阳周围的光晕。再者,天使还被一层适宜的薄云遮蔽,以防他们被这流注伤害。因此,众天堂照(对来自主的流注的)接受或远或近。高层天堂因处于爱之良善,故离显为太阳的主最近;低层天堂因处于信之良善,故离主较远。然而,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如地狱之人离得最远,其遥远程度取决于他们与良善的对立程度。
注:通过对比尘世太阳的火可说明何为主的神性之爱,它又何等伟大(6834, 6849, 8644节)。主的神性之爱是对全人类的爱,以拯救人类(1820, 1865, 2253, 6872节)。先从主爱之火发出的爱并不进入天堂,而是看似太阳周围的光晕(7270节)。天使被一层适宜的薄云遮蔽,以防他们被燃烧的爱之流注伤害(6849节)。主与天使的同在视他们对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的接受程度而定(904, 4198, 4320, 6280, 6832, 7042, 8819, 9680, 9682, 9683, 10106, 10811节)。主照各人的性质向各人显现(1861, 3235, 4198, 4206节)。地狱与天堂相距甚远,因为它们无法忍受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同在(4299, 7519, 7738, 7989, 8137, 8265, 9327节)。因此,地狱远离天堂,这就是“大鸿沟”(9346, 10187节)。
4197.“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它将永远如此,因此它的性质又一次被描述。这从“堆”、“证据”、“今日”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堆”是指良善(参看4192节);“证据”是指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如下文述;“今日”是指永恒(2838, 3998节);“起名”是指基本性质(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那良善的具体就包含在“迦累得”这个名字中;因为在古时,当某个事物取名时,这个名字就包含该事物的基本性质(340, 1946, 2643, 3422节)。由此可见“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示什么,即表示此处“拉班”所表良善与主之属世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因而主与外邦人通过良善结合的证据;因为该良善就是“拉班”现在所代表的(4189节)。属于该良善的真理就是为那结合作见证的;然而,只要他们活在世上,他们的良善就在边上,因为他们没有神性真理。尽管那些处于该良善,也就是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没有直接来自神性源头,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但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并没有被关闭,而是能被打开的那种。而且在来世,当他们接受有关信之真理和主的教导时,它就被打开。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当中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之人,尤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甚至在他们活在世上时,直接来自神性源头的良善就存在,因为他们拥有神性真理。因此,他们无需这类教导就可进入天堂,只要他们的真理不含必须先被驱散的虚假。但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基督徒则向自己关闭天堂,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关闭到它无法被打开的地步。因为他们知道真理,却否认它们,即便不在口头上,也在心里强硬反对它们。
拉班先以自己的语言将这堆称为“伊迦尔撒哈杜他”,之后以迦南的语言,这堆名为“迦累得”;而事实上,这二者意思差不多,这是为了聚在一起并由此结合的缘故。以迦南的语言说话,或说“迦南的方言”表示回应神性;因为“迦南”表示主的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1607, 3038, 3705节);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座城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央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以赛亚书19:18-20)
“见证或证据”(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因此,“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证据”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书亚记: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事奉祂,你们自己作见证吧!他们说,我们就是见证。你们现在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专心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百姓对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神,听从祂的声音。当日,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在示剑为他们立定律例典章。约书亚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耶和华圣所旁边的橡树下。约书亚对众民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所以要向你们作见证,免得你们背弃耶和华你们的神。(约书亚记 24:22-27)
“见证”在此明显表示确认,就是对约、因而对他们与耶和华结合的确认;因为“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由于若非通过良善,与耶和华或主结合是不可能的;而良善若不从真理获得其真正性质,就不可能产生结合,故可知,“见证”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此处所表良善是指与耶和华或主的结合,这种结合通过他们选定祂,要事奉祂而实现;作出确认的真理以“石头”来表示;因为“石头”表示真理(643, 1298, 3720节)。就至高意义而言,“石头”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祂因此被称作“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经上还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这二人有权柄叫天闭塞。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启示录 11:3-7, 11)
此处所提到的“两个见证人”是指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有真理在其中的良善和由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二者在人心里得到确认;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是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明显看出来。因为“一棵橄榄树”是指这种良善(参看886节);“两棵橄榄树”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本质上是对主之爱,属灵良善本质上是对邻之仁。“灯台”是指属于这两种良善的真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论述灯台时就会清楚可知。正是这些良善与真理拥有关闭或打开天堂的权柄(参看22章序言)。“从无底坑(即地狱)里上来的兽必把他们杀了”表示教会内良善与真理的荒废;“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一个新教会。
由于在古时,堆用作证据,所以后来的祭坛也用作证据,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书亚记:
流便人、迦得人说,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耶和华坛的样式,这并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流便人、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28, 34)
“坛”表示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921, 2777, 2811节)。“证明”(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
由于“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故就至高意义而言,“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主,因为主就是那作出确认的神性真理,如以赛亚书:
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赛亚书55:3,4)
启示录: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来的。(启示录1:5)
又:
这些事是那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工之初始的说的。(启示录3:14)
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要求:真理必须建立在两三个证人,而不是一个证人的证词上(民数记35:30; 申命记 17:6, 7; 19:15; 马太福音 18:16);这个要求源于以下神性律法:良善不是由一个真理,而是由许多真理来确认的。因为与其它无关的一个真理不能确认它,只有许多真理才能,因为从一个真理可以看到另一个真理。单独一个不能赋予良善任何形式,因而不会显明良善所拥有的任何基本品质,但以一个系列联系起来的许多个则能。因为正如一个音符不能产生任何旋律,更不用说完全的和谐了,一个真理同样不能成就任何事。这就是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律法来源之处,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来源于世俗的法律。然而,一个不会违背另一个,这一点也是十诫的情形,如前所述(2609节)。
“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是以一个词,即“证词”来称呼的,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two tables of the testimony)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摩西下山,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两面写的。(出埃及记32:15)
由于两块法版被放在柜里,故这柜被称为“约柜”,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必将把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 25:16, 21)
摩西又取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又:
我要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二基路伯中间的施恩座上,和你说。(出埃及记25:22)
利未记:
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 16:13).
民数记:
你要把这十二根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民数记17:4)
这柜由此也被称作“法柜”(还可参看出埃及记25:22;31:7;启示录 15:5)。
故十诫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因为它们是立约的条件,因而主与人彼此结合的条件。这种彼此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人遵守这些诫命,不仅外在形式上遵守,内在也要遵守。至于这些诫命的内在形式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609节);所以,这就是“法版”(testimony,或译证词)所表示的通过真理所确认的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正因如此,这两块石版也被称作“约版”;柜被称作“约柜”。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法版”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如申命记4:45; 6:17, 20; 以赛亚书 8:16; 列王纪下17:15; 诗篇19:7; 25:10; 78:5; 93:5; 119:2, 22, 24, 59, 79, 88, 138, 167; 122:3-4; 启示录6:9; 12:17; 19:10)。
4299.“因为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灵魂仍得保全”表祂承受了最严厉的试探,似乎它们来自神性。这从“见神”、“面”和“我的灵魂得保全”的含义清楚可知:“见神”是指通过内层事物,也就是说,通过良善与真理靠近祂,因而是指同在(参看4198节);“面”是指内层事物(1999, 2434, 3527, 3573, 4066节),因而是指思维和情感,思维和情感就是内层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意向和心智,并表现在脸上;“我的灵魂得保全”是指经受神性或神的同在。所有这些事都表示祂承受最严厉的试探,似乎它们来自神性;这一点若不从试探的近因和远因,就无法看出来。近因是人里面导致他陷入试探的邪恶与虚假,因而是注入它们的恶灵和魔鬼(4249节)。然而,除了有良心的人外,没有人能受试探,也就是经历任何属灵的试探;因为属灵的试探无非是良心的折磨,因此除了那些处于属天和属灵的良善之人外,没有人能受试探,因为这些人有良心,其他所有人则没有,甚至不知道何为良心。
良心是从主所接受的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或认知;因而是主在人里面的同在;这种同在越接近,此人就越处于对良善或真理的情感。若主的同在靠近的程度超过此人处于对良善或真理的情感的程度,那么他就会进入试探。原因在于,人里面的邪恶与虚假会被他里面的良善与真理试探,无法承受更近的同在。这一点从来世所发生的事可以看出来:恶灵一靠近天上的任一社群,必定开始感到痛苦和折磨;还有,恶灵无法忍受天使看着他们,因为他们会立刻受到折磨,并陷入昏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地狱距离天堂极为遥远,因为它无法承受天堂,也就是无法承受主在天上的同在。这就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论到恶灵,经上说:
那时,他们开始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路加福音23:30)
别处:
他们要向山和磐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启示录6:16)
此外,从身处地狱者的邪恶与虚假所发出的乌云和幽暗般的气场看上去就像一座大山或磐石,他们就藏在这大山或磐石之下(参看1265, 1267, 1270节)。
由此可知,“因为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灵魂仍得保全”这句话表示最严厉的试探,似乎它们来自神性。试探和折磨之所以看似来自神性,是因为如前所述,它们通过主的神性同在而出现。然而,它们并非源于神性或主,而是源于正受试探或折磨之人里面的邪恶与虚假。因为从主所发出的无非是神圣,也就是良善、真理和仁慈。这种神圣,也就是良善、真理和仁慈就是那些陷入邪恶与虚假之人所无法承受的,因为他们是对立面或反面。邪恶、虚假和仁慈的缺乏总是倾向于向这些神圣事物施暴;他们攻击神圣事物到什么程度,就被折磨到什么程度;他们攻击神圣事物,因而受到折磨时,以为是神性在折磨他们。这些事就是“似乎它们来自神性”这句话的意思。
古人都熟知,没有人面对面见耶和华还能存活;这种知识从他们传到雅各的后代那里。这解释了他们在见到天使仍能存活时为何如此高兴。如士师记:
基甸见他是耶和华的使者,就说,主耶和华啊!我不好了,因为我觌面看见耶和华的使者。因为我面对面看见了耶和华的使者。耶和华对他说,平安归于你,不要惧怕,你必不至死!(士师记 6:22-23)
又:
玛挪亚对他的妻说,我们必要死,因为看见了神。(士师记13:22)
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了我不能存活。(出埃及记 33:20)
当经上论到摩西说,他与耶和华而面对面说话(出埃及记33:11),还说他是耶和华面对面所认识的(申命记34:10)时,意思是说,耶和华以适合他接受的人形,也就是外在形式向他显现,如我从天使那里获知,祂显为有胡须的老人,与他坐在一起。由于同样的原因,犹太人对耶和华没有其它概念,只以为祂是位极老的人,留着长长的雪白胡须,起其他神明,能行出更大的神迹。他们并没有把祂看成是最神圣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神圣。他们更不可能看到从祂发出的神圣,因为他们陷入肉体和世俗之爱,没有任何神圣的内在(4289, 42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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