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25

125.从前几章关于

125.从前几章关于主的阐述和说明可在更清晰的光中看出:祂是天堂的神(2-6节);祂的神性构成天堂(7-12节);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13-19节);尘世的一切事物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存在一种对应关系(87-115节);以及尘世的太阳和月亮都是对应(105节)。

天堂与地狱 #38

38.人若不知道层级

38.人若不知道层级与神性秩序如何关联,就不可能理解天堂如何不同,甚至不知道何谓内在人与外在人。绝大多数世人对何为内层与外层,或何为高层与低层没有任何概念,只知道某种连续事物,或连续地从更纯到更粗连贯起来的某种事物。但内层与外层的关系是分离的,而非连续的。层级分为两种,即连续层级和非连续层级。连续层级就像光从明亮的火焰到黑暗的减弱层级,或视力从光明中的物体到幽暗中的物体的下降层级,或大气中从下到上的纯度层级那样相关联。这些层级是由距离决定的。另一方面,并非连续,而是分离的层级就像在先者和在后者,原因和结果,产生之物和被产生之物那样截然不同。凡研究这个问题的人就会发现,整个世界的每一个和全部事物,无论是什么,都有这种产生和复合的层级,也就是从一个事物到另一个事物,再从另一个事物到第三个事物,依此类推。

人在获得对这些层级的概念之前,绝无可能理解众天堂之间的区别,也不可能理解人的内层官能与外层官能之间的区别,以及灵界与自然界,人的灵与他的身体之间的区别。因此,他既不能理解对应与代表的性质与源头,也不理解流注的性质。感官人不明白这些区别,因为他们根据这些层级,甚至将增长和下降视为连续的,因而无法对属灵之物形成任何概念,以为它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此,他们仍站在外面,与聪明相距甚远。

注:内层事物与外层事物不是连续的,而是照层级而不同和分离的,每个层级都有自己的界限(3691, 5114, 5145, 8603, 10099节)。一个事物从另一个事物得以形成,如此形成的事物并非连续式的更纯粹或更粗糙(6326, 6465节)。人若觉察不到依照这类层级的内层与外层之间的区别,就无法清楚理解内在人与外在人,以及内层天堂与外层天堂(5146, 6465, 10099, 10181节)。

属天的奥秘 #1999

1999.“亚伯兰脸

1999.“亚伯兰脸伏于地”表示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脸伏于地”是上古教会、因而古人当中的一种崇拜仪式,因为“脸”表示内层,“脸伏于地”代表这些内层的谦卑状态,并由此在犹太代表性教会中成为一种传统礼仪。真正的崇拜,或内心的谦卑必使人拜倒在主面前,脸伏于地,因为这是它自然流露的行为。事实上,内心的谦卑含有承认自己无非是污秽,同时含有承认主对这种污秽的无限怜悯在里面。当这两个承认占据思维时,心智本身就会出于自己的意志而卑微地沉下地狱,并使身体俯伏。它也不会扶起自己,直到被主扶起。一切真谦卑都是这种情形,这种谦卑还伴随着对主以其怜悯提升我们的一种感知。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谦卑;但对不是由内心谦卑产生的崇拜来说,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参看1153节)。从福音书的圣言可知,主崇拜耶和华祂的父,向祂祷告(马太福音11:25;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3:34; 约翰福音11:41);并且祂仿佛对着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如此行,尽管耶和华实际上就在祂里面。但在这些时候,主所处的状态是其谦卑的状态,该状态的性质在第一卷(1414, 1444, 1573节)已经讨论了,即:那时,祂处在从母亲遗传而来的软弱人身或人性中。不过,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就越进入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荣耀状态。在前一种状态(即谦卑状态)下,祂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一个不同于祂自己的人,尽管耶和华就在祂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祂的内在就是耶和华。但在后一种状态,也就是祂的荣耀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因为祂就是耶和华自己。然而,这些问题的真相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何为内在,以及内在如何作用于外在;还知道内在与外在如何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然而,这个问题可通过类似的事,也就是通过人的内在,以及它流入并作用于外在的方式来说明。人有一个内在,一个内层或理性和一个外在(参看1889, 1940节)。使得人成为人,有别于动物的,就是人的内在。正是凭借这内在,人死后才会永远活着,并且能被主提升到天使当中。这内在就是在先或最初形式,一个人从这最初形式而变成人,并且是人,主凭借这内在与人结合。最接近主的天堂本身就是由这些人类内在组成的,只是它甚至在至内层天使天堂之上,所以这些内在属于主自己。整个人类以这种方式直接呈现在主的眼目之下,因为诸如出现在地上世界的那种距离在天堂并不存在,在天堂之上更不存在(参看我从经历所获知的,1275, 1277节)。人的这些内在本身没有生命,只是接受主生命的形式。因此,人越陷入邪恶,无论实际的还是遗传的,可以说就越与这属于主并与主同在的内在分离,从而越与主分离。因为尽管这内在与人联结,无法与他分离,但他远离主到何等程度,可以说就与它分离到何等程度(参看1594节)。不过,这种分离不是与它完全隔绝,因为这样此人死后就无法继续活着了;这种分离是指缺乏他在这内在之下的官能那部分,也就是他的理性人和外在人与它的和谐与一致。和谐与一致越不存在,与主就越分离;而和谐与一致越存在,这人就越通过内在与主结合。这种结合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爱和仁的量,因为爱和仁产生结合。这是人的情况。但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或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分化为第二个人。与人性不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是而且始终是那同一个。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这内在合一。此外,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和人的内在不同,它不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通过这合一而变成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常常说,祂就是生命。如在约翰福音: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此外还有其它经文(约翰福音1:4; 5:21; 6:33, 35, 48; 11:25)。“儿子”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此,主越处在祂从母亲遗传而来的人身或人性中,就越显得与耶和华不同且分离,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但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就越与耶和华没有分别,而是与祂为一。前一种状态是主的谦卑状态,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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