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2.从广义上说,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其邪恶就是蔑视他人,嫉妒,仇视所有不支持他们的人和随之的敌意;各种仇恨,以及报复、诡诈、欺骗、无情和残忍。在宗教问题上,他们不仅藐视神性和神性事物,也就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还向它们发怒。当人变成灵时,这种怒气就转变成仇恨。那时,他不仅无法忍受听闻上述真理和良善,甚至对所有承认并敬拜神性的人充满仇恨。我曾与一个灵人交谈过,他在世时大有权势,却过于爱自己。仅仅听见有人提及神性,尤其提及主,他就怒火中烧,想要杀人。当他爱的缰绳被松开时,他甚至想成为魔鬼本身,以满足他的爱,不断攻击天堂。当许多天主教徒在来世意识到主拥有一切权柄,自己却毫无权柄时,他们便感受到这种欲望。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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