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27

127.天堂之光不像

127.天堂之光不像尘世之光那样是属世之光,而是属灵之光,因为它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这太阳是神性之爱,如前一章所述。从显为一轮太阳的主发出之物在天堂被称为神性真理,尽管它本质上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天使由此拥有光和热,光来自神性真理,热来自神性良善。故由此可以证实,来自这样一个源头的天堂之光是属灵的,而非属世的,热也一样。

注: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提供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3223,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

属天的奥秘 #5114

5114.“葡萄树上

5114.“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表由此甚至直到最末层的衍生物。这从“葡萄树”、“三”和“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葡萄树”是指理解力部分,如刚才所述(5113节);“三”是指完整并持续到结束之物(2788,4495节);“枝子”是指衍生物。由于“葡萄树”表示理解力部分,所以“枝子”无非表示由此而来的衍生物。由于“三”表示持续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或从初到末之物,所以“三根枝子”表示从理解部分延伸到最末层,也就是感官层的衍生物。按照顺序,第一层是理解力部分本身,最末层是感官层。一般来说,理解力部分是内在人所拥有并凭主所放射的天堂之光看见的视觉;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或属天的。但一般来说,感官层属于外在人;此处是指视觉的感官能力,因为这种感官能力对应于理解力部分,并受它支配。视觉的感官能力凭太阳所放射的光看见,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世俗、肉体和地上的。
  人里面有从居于天堂之光的理解力部分直到居于尘世之光的感官的衍生物。除非这些衍生物存在,否则感官就无法拥有人类品质的生命。人不能将他的感官所拥有的生命归功于他凭尘世之光看见,因为尘世之光没有生命在里面,而应将这生命归功于凭天堂之光看见,因为这光有生命在里面。当天堂之光落到人凭尘世之光所获得的觉知上时,这光便给它们带来生命,使他能明智地、因而作为一个人来看物体。以这种方式拥有由世上耳闻目睹的事物,因而由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所生知识的人就拥有聪明和智慧,并由此拥有文明、道德和属灵的生活。
  至于具体的衍生物,它们在人里面的存在具有无法以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性质。它们作为层级存在,就像梯子,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但没有人能理解这些层级,除非他知道它们如何彼此关联,也就是说,如何明显彼此不同而又互相分离,并且如此明显以致内层离了外层仍能存在并持续存在,而外层离了内层则不能。例如:人的灵离开肉体仍能持续存在,而且当它通过死亡与肉体分离时,也的确持续存在。人的灵就处于内在层级,身体则处于外在层级。死后人的灵也一样。若他在蒙福者之列,当在第一层天堂时,他的灵就处于最末和最外层级;当在第二层天堂时,就处于较为内在的层级;当在第三层天堂时,则处于至内在的层级。当处于至内层级时,它同时也处于其它层级,尽管这些层级在他里面沉寂下来,并不活跃,几乎就像人体在睡眠时沉寂下来、不活跃一样;但也有这样的区别:对天使来说,那时内层是最为清醒的。因此,人里面存在和天堂一样多的层级,此外还有最末层,也就是身体和身体感官。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从初至末,或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的衍生物是何情形。人从主的神性所得来的生命便经过这些层级,从至内层直到最末层。每一层级内都有那生命的一个衍生物,这衍生物变得越来越普遍,直到在最末层变得最为普遍。较低层级内的衍生物纯粹是组合物,确切地说,是连续排列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的结构形式,连同先从较为纯净的自然界,之后从较为粗糙的自然界所提取出来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能充当盛纳的器皿。一旦这些器皿腐烂分解,在这些器皿中取得形式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就返回到紧邻的上一层级。由于人与神性有一种联系,他的至内层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接受神性,不仅能接受它,还能通过承认神性、拥有对它的一种情感,因而通过回应它而将它变成自己的,他由此拥有植入在自己里面的神性,所以他能永远不死。事实上,永恒和无限之物不仅通过神性进入他的流注,还通过他对神性的接受而存在于他里面。
  由此可见,那些在思想人时,把人等同于动物,以为人死后和动物一样不再活着的人是何等无知和愚蠢。这种人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动物并没有对神性的接受,也没有通过将神性变成自己的而通向回应它的任何承认或情感,因而没有与它的任何结合。这些人也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由于动物的状态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它们所拥有的生命接受形式必会消散;因为对动物来说,流注通过它们的器官形式一直进入世界,并在那里终结并消失,永不返回。
  

属天的奥秘 #3223

3223.有两种光照

3223.有两种光照耀世人,即: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世界之光来自太阳,而天堂之光来自主。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但仍属于它,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若没有它们,他就不能思考。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它就住在这光中。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并将光归于它。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
这光(即天堂之光)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除非天堂之光流入,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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