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7.天堂之光不像尘世之光那样是属世之光,而是属灵之光,因为它来自显为一轮太阳的主,这太阳是神性之爱,如前一章所述。从显为一轮太阳的主发出之物在天堂被称为神性真理,尽管它本质上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天使由此拥有光和热,光来自神性真理,热来自神性良善。故由此可以证实,来自这样一个源头的天堂之光是属灵的,而非属世的,热也一样。
注: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提供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3223,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
5400.“雅各见”表构成信的事物。这从“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构成信的事物(参看897, 2325, 2807, 3863, 3869, 4403-4421节)。因为从诸如属世界的那类事物那里抽象出来的属灵看见,无非是对真理的觉知,或对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觉知。因此,“见”在内义上并没有其它含义。事实上,当属世界的事物被移除时,内义就会浮现出来;因为内义涉及属天堂的那类事物。
使人能在天堂看见的天堂之光就是从主所得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天使眼前显为光,而这光比世间正午之光还明亮上千倍;这光因含有生命在里头,故同时光照天使眼睛的视觉,也光照其理解力的视觉,赋予他们对真理的洞察力,而真理则受存在于他们里面的良善的量和质调控。由于本章在内义上论述那些构成信的事物,也就是教会所知的真理,故本章一开始就用了动词“见”,“见”表示构成信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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