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8.对天使来说,神性真理之所以是光,是因为天使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属灵人和属世人各凭自己的太阳看见。天使正是凭神性真理而拥有理解力,他们的理解力就是他们的内在视觉,这内在视觉流入并产生他们的外在视觉。因此,在天堂,凡凭显为太阳的主所看到的,都是在光中被看到的。由于这就是天堂之光的源头,故天堂之光照着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各不相同;或也可说,照着天使所在的聪明和智慧而各不相同,因而在属天国度不同于在属灵国度,在每个社群也不同。在属天国度,光显得火红,因为那里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但在属灵国度,光显得洁白,因为那里的天使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参看118节)。所以,光在不同社群各不相同,在每个社群也不同;那些在中间的天使住在更大的光中,那些在他们周围的天使住在次一点的光中(参看43节)。简言之,天使在哪个层级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处于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就在哪个层级拥有光。这就是为何天堂天使被称为光明天使。
注:天堂之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在天堂,光与天使的聪明并智慧和谐一致(1524, 1529, 1530, 3339节)。在天堂,光的不同之处和那里的天使社群一样多;天堂有种类无穷无尽的良善与真理,故也有种类无穷无尽的智慧和聪明(684, 690, 3241, 3744, 3745, 4414, 5598, 7236, 7833, 7836节)。
9827.“冠冕”表聪明和智慧。这从“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是指聪明和智慧。“冠冕”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是头上的遮盖物,而“头”表示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人的内层事物或能力(参看9656节)。所有类型的衣服都从它们所遮盖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如:遮盖胸部的,像胸甲;遮盖两腰的,像裤子;遮盖双脚的,像袜子;遮盖脚底的,像鞋子;还有一种遮盖头部的,像冠冕、头巾或帽子。
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来世的代表明显看出来。在来世,当智慧和聪明从灵人那里被夺走时,如天使社群从他们那里被移走时的情形,他们头上的遮盖物看上去就从他们身上被拿走了。一旦发生这种事,一个灵人就会变得愚蠢,丧失对真理和良善的任何觉知。后来由于聪明和智慧又回来了,他的头得以遮盖。不过,在来世,头上的遮盖物与其说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不如说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然而,属于亚伦的冠冕也表示智慧,因为它是由细麻布做的,上面还有圣冠;这圣冠是一块纯金制成的牌子,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28:36-38; 29:6; 39:28)。但普通的细麻布冠冕和属于亚伦的其它衣服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但不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关于这些衣服和这个冠冕,可参看利未记(16:4)和以西结书(44:18)。因为“细麻布”或“亚麻布”表示从人心智的属世层里面的真理(7601节);因此,普通的亚麻布冠冕表示属世层中的聪明。
人若不知道代表和对应是怎么回事,就很难被引导相信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不过,让他们认真考虑一下,在天堂所感知的是属灵事物,而不是属世事物;因而所感知的不是冠冕,也不是一般的衣服,而是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也属于信和爱的那类事物,一般是诸如属于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这一切都是属灵事物,因为天堂是一个属灵的世界。再让他们认真考虑一下,正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上描述并规定了亚伦的衣服应是什么样;既然如此,那么这段描述的每个细节都含有神性属天层在里面,这神性属天层唯独通过关于对应和代表的知识被揭示出来。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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