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8.对天使来说,神性真理之所以是光,是因为天使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属灵人和属世人各凭自己的太阳看见。天使正是凭神性真理而拥有理解力,他们的理解力就是他们的内在视觉,这内在视觉流入并产生他们的外在视觉。因此,在天堂,凡凭显为太阳的主所看到的,都是在光中被看到的。由于这就是天堂之光的源头,故天堂之光照着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各不相同;或也可说,照着天使所在的聪明和智慧而各不相同,因而在属天国度不同于在属灵国度,在每个社群也不同。在属天国度,光显得火红,因为那里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但在属灵国度,光显得洁白,因为那里的天使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参看118节)。所以,光在不同社群各不相同,在每个社群也不同;那些在中间的天使住在更大的光中,那些在他们周围的天使住在次一点的光中(参看43节)。简言之,天使在哪个层级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处于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就在哪个层级拥有光。这就是为何天堂天使被称为光明天使。
注:天堂之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在天堂,光与天使的聪明并智慧和谐一致(1524, 1529, 1530, 3339节)。在天堂,光的不同之处和那里的天使社群一样多;天堂有种类无穷无尽的良善与真理,故也有种类无穷无尽的智慧和聪明(684, 690, 3241, 3744, 3745, 4414, 5598, 7236, 7833, 7836节)。
9827.“冠冕”表聪明和智慧。这从“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是指聪明和智慧。“冠冕”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是头上的遮盖物,而“头”表示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人的内层事物或能力(参看9656节)。所有类型的衣服都从它们所遮盖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如:遮盖胸部的,像胸甲;遮盖两腰的,像裤子;遮盖双脚的,像袜子;遮盖脚底的,像鞋子;还有一种遮盖头部的,像冠冕、头巾或帽子。
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来世的代表明显看出来。在来世,当智慧和聪明从灵人那里被夺走时,如天使社群从他们那里被移走时的情形,他们头上的遮盖物看上去就从他们身上被拿走了。一旦发生这种事,一个灵人就会变得愚蠢,丧失对真理和良善的任何觉知。后来由于聪明和智慧又回来了,他的头得以遮盖。不过,在来世,头上的遮盖物与其说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不如说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然而,属于亚伦的冠冕也表示智慧,因为它是由细麻布做的,上面还有圣冠;这圣冠是一块纯金制成的牌子,上面刻着:“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28:36-38; 29:6; 39:28)。但普通的细麻布冠冕和属于亚伦的其它衣服表示属于真理的聪明,但不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关于这些衣服和这个冠冕,可参看利未记(16:4)和以西结书(44:18)。因为“细麻布”或“亚麻布”表示从人心智的属世层里面的真理(7601节);因此,普通的亚麻布冠冕表示属世层中的聪明。
人若不知道代表和对应是怎么回事,就很难被引导相信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不过,让他们认真考虑一下,在天堂所感知的是属灵事物,而不是属世事物;因而所感知的不是冠冕,也不是一般的衣服,而是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也属于信和爱的那类事物,一般是诸如属于真理和良善的那类事物。这一切都是属灵事物,因为天堂是一个属灵的世界。再让他们认真考虑一下,正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上描述并规定了亚伦的衣服应是什么样;既然如此,那么这段描述的每个细节都含有神性属天层在里面,这神性属天层唯独通过关于对应和代表的知识被揭示出来。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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