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9.由于在天堂,主是神性真理,而那里的神性真理是光,故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光,来自祂的真理同样被称为光。如以下经文:
耶稣对众人说,我是世上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人,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 36, 46)
光来到世间,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约翰论到主说:
祂是照亮一切世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4,9)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4:16)
我使你作众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书42:6)
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4)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你的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诗篇43:3)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主因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光;真理本身同样被称为光。由于在天堂,光来自显为太阳的主,故当祂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形像时: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祂的衣服放光,极其雪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马可福音9:3;马太福音17:2)
主的衣服之所以有这种表象,是因为它们代表在天堂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衣服”也表示真理,故诗篇上说:
耶和华啊,你披上亮光,如披外袍。(诗篇104:2)
注: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为真理给良善披上衣服(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6, 9952, 10536节)。当主变了形像时,祂的衣服表示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9212, 9216节)。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10535.“百姓听见这凶信就悲哀”表他们悲伤是因为,他们没有占据超越他人的地位。这从“听见这凶信就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这凶信就悲哀”是指悲伤。它是指因为他们没有占据超越他人的地位而导致的悲伤,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这个民族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他们坚持让教会建在他们中间,但他们的这种坚持只是为了他们可以占据超越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地位,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陷入自我之爱,无法被提升到超越其它民族的地位,除非耶和华,因而教会与他们同在;因为耶和华,也就是主在哪里,教会就在哪里。这就是他们的目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本章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摩西说,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所以我和你的百姓才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出埃及记33:16)
这不是因为他们被拣选,而是因为他们被允许拥有建在他们当中的教会;然而,住在这个民族本身里面的,不是一个教会,只是一个教会的代表(参看10396e节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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