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3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

属天的奥秘 #1947

1947.“因为耶和

1947.“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表示因为它正在服从。这从前面(1937节)关于“服并苦待自己”的论述清楚可知,大意是:“服并苦待自己”表示服从内在人的掌控权,那里论述了这种服从,并说明服从就在于自我强迫;还说明,自我强迫含有自由,也就是意愿和自发的元素在里面,并且自我强迫不同于被强迫。那里也说明,没有这种自由,也就是自发性或意愿,人绝无可能被改造并获得任何天堂的自我;还说明,试探期间的自由比试探之外的更多,尽管表面上看,情况似乎相反。事实上,那时,这自由会随着邪恶和虚假的攻击而更加强大,并被主强化,以便天堂的自我能被赋予此人。因此,当我们经历试探时,主与我们的同在更加亲密。那里进一步说明,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凡被强迫思想真理并实行良善的人都不会被改造,反而更加思想虚假和意愿邪恶。所有强迫都有这种后果,我们可从生活中的经验教训清楚看出这一点,并从中知道两件事:第一,人的良心拒绝被强迫;第二,我们追求被禁止的事。此外,每个人都渴望从非自由走向自由,因为这是他的生命。

由此明显可知,主绝不悦纳凡不出于自由,也就是说,不出于自发或意愿所行的一切。因为当有人出于不自由敬拜主时,他就是出于不是自己的东西来敬拜。在这种情况下,是外在或外壳在行动,确切地说被迫行动;而内在要么不存在或消极被动,要么排斥、抵触,甚至大声反对它。当人正在重生时,他出于主所赋予他的自由强迫自己,并谦卑下来,甚至苦待他的理性,好叫这理性可以服从,他由此获得天堂的自我。以后这自我会被主逐渐完善,变得越来越自由,以至于变成对良善和源于该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并享有快乐。这情感和快乐里面就有诸如天使所体验的那种幸福。这就是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论到的自由:

真理会使你们自由。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2, 36)

那些没有良心的人完全不知道这自由的性质,因为他们认为自由在于随心所欲、毫无忌惮地思想和谈论虚假,并意愿和实行邪恶,而不是去控制、挫败这些欲望,更不用说苦待它们了。然而,这完全是自由的反面,如主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隶。(约翰福音8:34)

这种奴隶般的自由是他们从与他们同在的地狱灵那里获得的,这些地狱灵把它注入他们。当地狱灵的生命占据他们时,这些灵人的爱和欲望也会占据他们;因为一种不洁和极其恶心的粪便样的快乐吹在他们身上,并且当他们可以说被激流冲走时,就自以为处在自由之中;但这是地狱的自由。地狱的自由和天堂的自由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意味着死亡,并把他们拖下地狱;而后者,即天堂的自由,则恢复生机,并把他们提上天堂。

一切真正的内在敬拜都出于自由,无一出于强迫。敬拜若不出于自由,就不是内在敬拜,这一点从圣言,如从祭祀明显看出来,即:甘心祭、还愿祭、平安祭、感恩祭;它们都被称为供物和祭品(民数记15:3等;申命记12:6; 16:10-11; 23:23-24等提到)。诗篇:

我要把甘心祭献给你;耶和华啊,我要称赞你的名,这名本为美好。(诗篇54:8)

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提到的百姓为制造帐幕和圣衣而送来的供物或捐赠物明显看出来:

你对以色列人说,叫他们为我收下提献物,凡甘心乐意的人,你们就可以收下我的提献物。(出埃及记25:2)

又:

凡心里乐意的,可以拿耶和华的供物来。(出埃及记35:5)

此外,(如前所述,出于自由)使理性人谦卑下来,或苦待它也由在神圣的日子,灵魂所经历的苦待(affliction)来代表,如摩西五经所吩咐的:

这要作你们永远的定例:每逢七月,就是这月的初十,你们要苦待自己的灵魂。(利未记16:29)

又:

七月十日是赎罪日,你们要有圣会,并要苦待自己的灵魂。当这日,凡不苦待自己的灵魂,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23:27,29)

这就是为何没有酵母的无酵饼被称为困苦饼(bread of affliction;申命记16:2-3)。诗篇如此论及“苦待”: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棚?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走正直、作事公义的人;他发誓苦待自己,也不更改。(诗篇15:1-2, 4)

“苦待”是指控制并征服从外在人中升上来进入理性人的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清楚看出来。因此,“苦待”并不意味着把自己拖入贫困和痛苦,或放弃一切肉体的享受,因为这样做并不能驯服或征服邪恶。而且这样做有时甚至会唤醒另一种邪恶,即:因这种放弃而渴望获得功德,或说因这种放弃而产生的功德感;更重要的是,人的自由会受到损害,而自由是唯一能播种信之良善和真理的土地。“苦待”也表示试探(参看1846节)。


属天的奥秘 #9548

9548.“要作一个

9548.“要作一个灯台”表属灵天堂。这从“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灯台”表示神性属灵层的原因是,摆有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表示神性属天层,这在前文已经说明。神性属天层是爱之良善,神性属灵层是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9227节)。“灯台”指神性属灵层是由于它发出的光;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在天堂发光的,天使也不从任何其它源头获得光。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光”;“光”表示信,也表示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唯独来自主(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
  “灯台”表示凭借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属灵天堂,因而也表示教会;“灯”表示信,也表示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都唯独来自主。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灯台”和“灯”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启示录:
  我就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启示录1:12, 13, 20)
  又:
  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5)
  在这些地文,教会被称为“灯台”,凭的是来自主而存在于那里的神性真理。“灯台”表示一个教会,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教会被如此称呼是由于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挪去”明显看出来。这真理来自主,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主被称为人子,凭的是祂的神性真理(参看2803, 2813, 3704节)。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启示录11:3, 4)
  “两个见证人”是指新旧约的圣言,因为它们为主作见证;它被称为“橄榄树”,凭的是神性良善,被称为“灯台”,凭的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撒迦利亚书,说话的天使对先知说:
  天使对先知说,你看见了什么?我对他说,我看见了,看哪,一个灯台,全是金的;其顶上有灯盏,灯台上有七盏灯,每盏有七个管子。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灯盏的右边,一棵在灯盏的左边。(撒迦利亚书4:2, 3)
  这论及所罗巴伯,他将要立神殿的根基,也必完成这工;他代表主,因为主将要到来,并重建属灵天堂和教会,这些就是“灯台”所表示的,而那里的神圣真理则是“七个灯台”所表示的。
  “灯台”表示信,以及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唯独来自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这些经文:
  圣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启示录: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在第一段经文中,“灯”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光”表示信,因而也表示聪明和智慧。又:
  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示录18:23)
  耶利米书:
  我要夺走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耶利米书25:10, 11)
  这论及在属灵事物上的信仰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灭绝,这种灭绝由“决不能再照耀的灯”和“要被夺走的灯的亮光”来表示。
  在下列经文也一样:
  恶人的灯有多少次熄灭过?毁灭有多少次临到他们呢?(约伯记21:17)
  诗篇:
  你必点着我的灯;耶和华我的神必照明我的黑暗。(诗篇18:28; 撒母耳记下22:29)
  又:
  我藉着你的诫命变得聪明,你的圣言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4, 105)
  约伯记:
  那时神使祂的灯照在我头上,我藉祂的光行在黑暗中。(约伯记29:3)
  马太福音: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 8:16; 11:33-36)
  “眼睛”在此表示信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眼睛”在内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参看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由此明显可知“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表示什么。由于“灯”表示信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智慧,所以犹大王被称为“大卫的灯”(列王纪上11:36; 15:4; 列王纪下8:19);大卫被称为“以色列的灯”(撒母耳记下21:16, 17);倒不是说犹大王是灯,也不是说大卫是灯;确切地说,他们被如此称谓,是因为“王”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6148节);“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是信仰、聪明和智慧的源头(18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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