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
3484.大量经历教导我,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使他存活,既使善人也使恶人存活。由物质材料构成的形式则与这生命相对应,这些形式通过神性的不断流入而以这种方式接受生命:它们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是生命器官与生命本身的对应。然而,接受器官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拥有哪种生命。那些拥有爱和仁在里面的人就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恰当地接受生命本身。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在里面的人则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恰当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他们所接受的生命的性质取决于他们的性质或品质。这一点可通过阳光所照进的属世形式来说明:接受它的形式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所反射的光的变化。在灵界,这些变化是属灵的;因此,在那里,接受形式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的聪明和智慧的性质。这就是为何善灵和天使都显为仁爱的形式或化身,而恶灵和地狱灵则显为仇恨的形式或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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