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3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属天的奥秘 #6832

6832.“从荆棘中

6832.“从荆棘中间的火焰里”表存在于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中的神之爱。这从“火焰”和“荆棘”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焰”是指神的爱,如下文所述;“荆棘”是指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荆棘”之所以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是因为各种小灌木表示记忆知识,而树木类的大灌木表示真正的知识或认知和觉知。“荆棘”因开花结果而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真正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无非是字义上的圣言,以及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的一切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就其外在形式而言,这些真理被称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们是属灵真理。不过,就其内在形式,也就是属灵形式而言,真理无法显现给雅各的后代,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根本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因此,主在荆棘里显现;事实上,当主显现时,祂是照着这个人的品质显现,因为人只能照自己的品质接受神性。所以,当主在西乃山上显现时,在那百姓看来,祂如同火焰,直烧到天心,并有昏黑、密云和幽暗(申命记4:11; 5:22-25;出埃及记19:18)。如果在山下观看的百姓不是这种品质,那么祂就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显现。因为那百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经上说,他“进入云中”(出埃及记24:2, 18; 34:5)。“云”表示圣言的外在(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4060, 4391, 5922, 6343e节);因此,“云”也是所看到的外在形式上的教会的代表。
  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那些住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无法形容的光芒,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主向那些住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以较为遥远和模糊的方式处于对主之爱;事实上,他们处于对邻之爱。但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主既不显为一轮太阳,也不显为一轮月亮,只显为一种光,这光远远比世上的明亮得多。主因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故只能向住在地狱的人显为乌云和漆黑。因为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一照到地狱,那里就产生幽暗和漆黑。由此可见,主之所以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是因为这适合他接受主的方式。由于雅各的后代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所以主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主在云中向他显现。
  “火焰”之所以表示神的爱,是因为就其起源而言,爱无非是从显为太阳的主而来的火和火焰。正是这太阳的火或火焰将生命的存在赋予每个人;正是赋予生命的火使人的内层充满热;这一点从爱可以看出来,因为随着爱在人里面增长,他会逐渐变得温暖;随着爱消退,他会逐渐变得冷淡。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异象中显现时,祂显为火和火焰,如以西结书:
  至于四活物(就是基路伯)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如火把的形状;火在活物中间来回移动,如火的光辉,从火中发出闪电。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形状;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在其上的人的形状。我从祂腰和腰以上的形像见有烧煤的形状;里面周围仿佛都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和腰以下见有仿佛火的形像,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13, 26-27)
  无人能否认,这个异象的所有细节都是代表某种神性之物的符号;但若不知道“基路伯”、“如火把形状的烧着火炭”、“宝座”、“其上的人的形状”、“上下有火的形像的腰和火的光辉”分别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包含在所有这些细节里面的神圣秘密。“基路伯”是指主的眷顾(Lord's Providence,参看308);“宝座”是指天堂,准确地说,是指从主发出的、形成天堂的神性真理(5313节)。“宝座上的人的形状”明显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腰”是指婚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一切天堂之爱(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这爱由“仿佛有火的形状的烧煤形状,周围也有光辉”来代表。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烧着的烈火。从祂面前有火河发出、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这个异象中也显为火焰。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经文(19:13, 16)中明确说明了;因此,“火焰”是指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此处“如同火焰的眼睛”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火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像火焰落下。(诗篇29:7)
  “耶和华的声音”是指神性真理。为了能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百姓被吩咐要用精金做一个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把它放在会幕内陈设饼的桌子旁,要在耶和华面前常点这灯(出埃及记25:31至末尾; 37:17-24; 40:24, 25; 利未记24:4; 民数记8:2; 撒迦利亚书4:2)。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为了还能代表神性良善本身,他们被吩咐坛上要不断烧着火:
  火要在坛上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古人熟知火代表神性之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种代表从古教会传播到遥远的偶像崇拜的民族;如众所周知的,他们设立了一种永不熄灭的圣火,并交由处女来守卫,这些处女被称为维斯塔贞女。
  在反面意义上,“火和火焰”表示污秽的爱,如对报复、残忍、仇恨、奸淫的爱,并且一般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这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
  看哪,他们必像碎秸,火必要焚烧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再没有炭火取暖,也不能再坐在炉火面前!(以赛亚书47:14)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烧灭你中间的一切绿树和一切枯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从南到北,人的脸面都被烧焦。(以西结书20:47)
  “火”和“火焰”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
  贪欲,这些贪欲灭绝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教会由此变得荒凉。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受折磨。(路加福音16:24)
  不知道人的生命之火来自一个不同源头,只知道它来自火元素的人,不可能知道别的,只是以为“地狱之火”是指诸如世上所见的那种火。然而,在圣言中,所指的并不是这后一种火,而是指爱之火,因而是指人的生命之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当这火进入那些专注于与它相反的事物之人中间时,它就转化为恶欲之火;如前所述,这些恶欲就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涌出的报复、仇恨和残忍的欲望。这就是折磨那些沦落地狱之人的火,因为当加在他们恶欲上的约束放松时,他们就马上互相攻击,以一种可怕、难以启齿的方式彼此折磨。因为人人都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想利用或秘密或公开的手段从别人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当双方都有这种欲望时,致命的仇恨就会在群体里面发展起来;这些仇恨会导致野蛮行为的发生,尤其利用巫术和幻觉如此行;这些手段不计其数,完全不为世人所知。
  那些不信属灵事物存在的人,尤其敬拜自然的人,根本不可能被引导相信在生物里面构成内在生命本身的热来自其它源头,而非这个世界的热。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更不会承认有一种天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这火是纯粹的爱。因此,他们不可能知道存在于圣言中的无数事物,而在圣言中,这火并不是指其它的火;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人里面的无数事物,而人是一个接受这火的被造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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