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30

130.在天堂,光是

130.在天堂,光是属灵的,并且这光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推断出来:只要世人凭神性真理处于聪明和智慧,他和天使一样拥有属灵之光和来自这光的启示。人的属灵之光是他的理解力之光,这光的对象就是真理;他通过分析将这些真理排列组合,形成理性,并基于它们得出一系列结论。属世人不知道理解力看见这类事物所凭借的光是真光,因为他既没有用肉眼看见它,也没有在思维中觉察到它。然而,有许多人认识这光,并将其与那些作属世思考而非属灵思考之人所在的属世之光区别开来。那些只考虑尘世,并将一切事物归于自然界的人就作属世思考;而那些考虑天堂,并将一切事物归于神性的人则作属灵思考。

我经常被恩准发觉并看见,启示心智的真光是存在的,这光完全不同于被称为属世之光的光。我从内在被逐层提入那光;随着我被提升,我的理解力得到如此启示,以至于使我能感知到以前未曾感知到的东西,最终感知到我凭基于属世之光的思维所无法领悟的那类事物。有时,让我感到恼火的是,当这些事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在天堂之光中被感知到时,我却无法理解它们。正因理解力拥有它的光,所以论及理解力的话,也论及眼睛,如:当理解力明白时,就说它看见了,在光中;当它不明白时,就说它在模糊和幽暗中,等等。

注:人是理性的,因为他的理解力被天堂之光光照(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9399, 10569节)。理解力之所以被启示,是因为它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节)。理解力照着人从主在良善中接受真理的程度而被启示(3619节)。理解力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是一样的,而良善通过这真理得以形成(10064节)。理解力从天堂获得光,正如视觉从尘世获得光(1524, 5114, 6608, 9128节)。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始终与人同在,但它只照着人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的程度而流入(4060, 4214节)。当人从感官层被提升时,他便进入一种更温和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6313, 6315, 9407节)。当人被提升至聪明时,就会有一种进入天堂之光的实际提升(3190节)。当我从世俗观念中退出时,所感受到的光明何等伟大(1526, 6608节)。

属天的奥秘 #1316

1316.“看哪!这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属天的奥秘 #10064

10064.“并要把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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