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在天堂,光是属灵的,并且这光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推断出来:只要世人凭神性真理处于聪明和智慧,他和天使一样拥有属灵之光和来自这光的启示。人的属灵之光是他的理解力之光,这光的对象就是真理;他通过分析将这些真理排列组合,形成理性,并基于它们得出一系列结论。属世人不知道理解力看见这类事物所凭借的光是真光,因为他既没有用肉眼看见它,也没有在思维中觉察到它。然而,有许多人认识这光,并将其与那些作属世思考而非属灵思考之人所在的属世之光区别开来。那些只考虑尘世,并将一切事物归于自然界的人就作属世思考;而那些考虑天堂,并将一切事物归于神性的人则作属灵思考。
我经常被恩准发觉并看见,启示心智的真光是存在的,这光完全不同于被称为属世之光的光。我从内在被逐层提入那光;随着我被提升,我的理解力得到如此启示,以至于使我能感知到以前未曾感知到的东西,最终感知到我凭基于属世之光的思维所无法领悟的那类事物。有时,让我感到恼火的是,当这些事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在天堂之光中被感知到时,我却无法理解它们。正因理解力拥有它的光,所以论及理解力的话,也论及眼睛,如:当理解力明白时,就说它看见了,在光中;当它不明白时,就说它在模糊和幽暗中,等等。
注:人是理性的,因为他的理解力被天堂之光光照(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9399, 10569节)。理解力之所以被启示,是因为它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节)。理解力照着人从主在良善中接受真理的程度而被启示(3619节)。理解力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是一样的,而良善通过这真理得以形成(10064节)。理解力从天堂获得光,正如视觉从尘世获得光(1524, 5114, 6608, 9128节)。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始终与人同在,但它只照着人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的程度而流入(4060, 4214节)。当人从感官层被提升时,他便进入一种更温和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6313, 6315, 9407节)。当人被提升至聪明时,就会有一种进入天堂之光的实际提升(3190节)。当我从世俗观念中退出时,所感受到的光明何等伟大(1526, 6608节)。
3138.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对属世人的预备和光照,以便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可以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至于这预备和光照,情况是这样:有两种光形成人的聪明才智,即: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天堂之光来自主;在来世,主就是众天使的太阳和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 1530节)。世界之光来自人用肉眼所看到的太阳和月亮。内在人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天堂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而外在人从世界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世界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天堂之光进入我们凭世界之光所看见的事物的流注产生光照,同时产生认识或感知:若存在对应,就是对真理的认识或感知;若不存在对应,就是对虚假而非真理的认识或感知。但光照和认识或感知是不可能的,除非情感或爱存在;情感或爱是属灵之热,并将生命赋予被光光照的事物。这好比阳光;赋予植物生命的,不是阳光,而是这光里面的热,这从一年四季明显看出来。
接下来的几节经文则进一步描述了预备,即:天堂之光,也就是主的神性之光,流入主的属世人中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以便祂可以将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从那里带出来。因此,这真理要以通常的方式被带出来。所以主以通常的方式降世,好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祂愿意像其他任何人那样出生,像其他任何人那样接受教导,像其他任何人那样重生;不同之处在于:人是从主重生的,而主不仅从祂自己重生祂自己,还荣耀祂自己,也就是使祂自己变成神性;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人通过仁与信的流注被新造,而主通过在祂里面并属于祂自己的神性之爱的流注被新造。由此可见,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或也可说,在人重生的过程中,如同在一个形像中那样可以看见(尽管是远远地看见)主荣耀的过程。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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