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30

130.在天堂,光是

130.在天堂,光是属灵的,并且这光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推断出来:只要世人凭神性真理处于聪明和智慧,他和天使一样拥有属灵之光和来自这光的启示。人的属灵之光是他的理解力之光,这光的对象就是真理;他通过分析将这些真理排列组合,形成理性,并基于它们得出一系列结论。属世人不知道理解力看见这类事物所凭借的光是真光,因为他既没有用肉眼看见它,也没有在思维中觉察到它。然而,有许多人认识这光,并将其与那些作属世思考而非属灵思考之人所在的属世之光区别开来。那些只考虑尘世,并将一切事物归于自然界的人就作属世思考;而那些考虑天堂,并将一切事物归于神性的人则作属灵思考。

我经常被恩准发觉并看见,启示心智的真光是存在的,这光完全不同于被称为属世之光的光。我从内在被逐层提入那光;随着我被提升,我的理解力得到如此启示,以至于使我能感知到以前未曾感知到的东西,最终感知到我凭基于属世之光的思维所无法领悟的那类事物。有时,让我感到恼火的是,当这些事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在天堂之光中被感知到时,我却无法理解它们。正因理解力拥有它的光,所以论及理解力的话,也论及眼睛,如:当理解力明白时,就说它看见了,在光中;当它不明白时,就说它在模糊和幽暗中,等等。

注:人是理性的,因为他的理解力被天堂之光光照(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9399, 10569节)。理解力之所以被启示,是因为它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节)。理解力照着人从主在良善中接受真理的程度而被启示(3619节)。理解力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是一样的,而良善通过这真理得以形成(10064节)。理解力从天堂获得光,正如视觉从尘世获得光(1524, 5114, 6608, 9128节)。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始终与人同在,但它只照着人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的程度而流入(4060, 4214节)。当人从感官层被提升时,他便进入一种更温和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6313, 6315, 9407节)。当人被提升至聪明时,就会有一种进入天堂之光的实际提升(3190节)。当我从世俗观念中退出时,所感受到的光明何等伟大(1526, 6608节)。

属天的奥秘 #3619

3619.“利百加对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6608

6608.当我在思考

6608.当我在思考、说话和写作时,理解力之光便被赋予我,被拿走、削弱和缓和。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被允许感知这些变化和不同。我发觉光本身如同照耀我内视物质的一种光照,就像阳光照耀肉体的视觉器官一样。这种普遍光照使思维的对象变得可见,就像当肉眼被光照时,世上的物体变得可见一样。我被告知,理解力之光中的这些变化是照着与天上社群的交流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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