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天堂之光因是神性真理,故也是神性智慧和聪明。所以,被提升至天堂之光就意味着被提升至聪明和智慧,并得到启示。因此,天使照着他们拥有聪明和智慧的程度而拥有光。由于天堂之光就是神性智慧,故每个人的本性都能在这光中被认识。每个人的内在性质都从他的脸上如实闪耀出来,没有丝毫隐藏。内在天使喜欢将他们里面的一切事物都摊开,因为他们只意愿良善。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则不然,他们不意愿良善,因此非常害怕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说来神奇,地狱里的人向彼此显为人,但在天堂之光中却看似怪物,面目狰狞,形体可怖,正是他们自己邪恶的样式。当天使看人时,就其灵而言,他也具有类似表象;若为良善,就照其良善而显为优美的人;若为邪恶,就照其邪恶而显为丑陋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在天堂之光中,一切事物都变得显而易见,因为天堂之光就是神性真理。
注:地狱里的人在自己那如燃煤之光的光中看上去像人;但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却像怪物(4531, 4533, 4674, 5057, 5058, 6605, 6626节)。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5057.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大石臼,旁边站着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铁器。他出于幻觉以为自己锤打石臼里的人,以可怕的方式折磨他们。他以自己所行的为极大快乐,这种快乐被传给我,使我能了解它的性质,以及它在这种人里面何等强烈。这是一种地狱的快乐。天使告诉我,这就是在雅各后代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快乐。他们感觉再没有比残忍对待外邦民族,将他们所杀之人曝尸荒野,任由野兽和飞禽吞食,用铁耙和铁斧活生生地把他们砍成碎片,或叫他们经过砖窑(撒母耳记下12:31),还击打小孩子,把他们扔在地上。这种事从来就没有被吩咐过,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被允许如此行,除了扭了大腿筋的人外(5051节)。这类灵人就住在右脚跟之下,住在那里的奸淫者也是残忍的。
有鉴于此,令人震惊的是,竟然有人以为这个民族优先其他民族而蒙拣选。正因相信他们是如此蒙拣选的,所以许多人仍确信这个观念:人的生活无济于事;因此,被接纳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无论人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凡理性正常的人都能看出,以这种方式思考违背神性,因为神性是怜悯本身;因此,如果获得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而不关心生活,那么人人都会被接纳,无论有多少人。在有可能将人接入天堂的情况下,却将他扔进地狱,让他在那里受折磨,这不是怜悯,而是怜悯的对立面;优先于另一个而拣选这一个不是公义,而是公义的对立面。
因此,那些以为并确信有些人被拣选,其余的未被拣选的观念,以及被准许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怜悯的观念,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之人大多是那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如我有几次所耳闻目睹的,这些人被告知,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他们若愿意,就能凭经历知道这一点。为此,他们被提入某个天堂社群,住在那里的人都生活在对良善的情感中,也就是过着仁爱的生活。但是,一到那里,他们就因邪恶而开始遭受折磨和内心的痛苦,因为他们的生活与天堂的生活相反。当天堂之光照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在这光中看上去就像魔鬼,几乎完全不成人形。有的脸陷了下去,有的全都是牙齿,就像柳条箱,有的又不同,看上去就像怪物。他们因此而憎恶自己,被自己吓到,一头栽入地狱;并且对他们来说,地狱越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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