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和天堂之光一样,天堂之热在各处也各不相同。它在属天国度具有一种性质,在属灵国度具有另一种性质;在每个社群也不同,并且不仅在强度上不同,在品质上也不同。它在主的属天国度更强烈、更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良善;它在主的属灵国度就不这么强烈和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真理。这热在各个社群照接受力而各不相同。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
天堂之热由“圣火”或“天上的火”来表示,地狱之热则由“亵渎之火”或“地狱之火”来表示。这二者都表示爱:“天上的火”表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情感;“地狱之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爱是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热,这一事实从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可以看出来。因为人会随着其爱的强度和性质而发情感,并变得温暖;当其爱之热受到攻击时,它会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为何人们在谈论善爱的情感,或恶爱的欲望时,通常会说“上火”、“发热”、“燃烧”、“沸腾”、“热情似火”。
注: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1773, 2757, 3340节);这热所发出的气味就像世上的粪便和排泄物发出的气味;在最糟糕的地狱,则像死尸的气味(814, 815, 817, 819, 820, 943, 944, 5394节)。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5118.“法老的杯在我手中”表内层属世层进入外层属世层的流注,以及接受的开始。这从“法老”和“酒政”的代表,以及“杯”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内层属世层,如前所述(5080,5095节);“酒政”是指外层属世层(5077,5082节),“我手”是指酒政的;“杯”是指盛纳之物,同时也指被盛纳之物,如下文所述(5120节)。从这些意义和内义上的思路可知,“法老的杯在我手中”表示内层属世层进入外层属世层的流注,以及在那里接受的开始。至于何为内层属世层,何为外层属世层,这在前面已经阐明,即:内层属世层是那与理性层相通,并且理性层流入其中的,外层属世层则是那与感官相通,也就是通过感官与世界相通,因而世界流入其中的。
至于流注,它从主开始,经由理性层不断延伸至内层属世层,然后经由内层属世层进入外层属世层;不过,所流入之物照着它被接受的方式而被改变和转化。对未重生的人来说,一切良善在那里被转化为邪恶,一切真理被转化为虚假;但对重生之人来说,良善与真理在那里如同在一面镜子中呈现出来。因为属世层无非是一张脸,是内在人的属灵事物的代表;当外层与内层相对应时,这张脸变得具有代表性。由此可对何谓内层属世层进入外层属世层的流注,以及在那里接受的开始获得某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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