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34

134.和天堂之光一

134.和天堂之光一样,天堂之热在各处也各不相同。它在属天国度具有一种性质,在属灵国度具有另一种性质;在每个社群也不同,并且不仅在强度上不同,在品质上也不同。它在主的属天国度更强烈、更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良善;它在主的属灵国度就不这么强烈和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真理。这热在各个社群照接受力而各不相同。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

天堂之热由“圣火”或“天上的火”来表示,地狱之热则由“亵渎之火”或“地狱之火”来表示。这二者都表示爱:“天上的火”表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情感;“地狱之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爱是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热,这一事实从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可以看出来。因为人会随着其爱的强度和性质而发情感,并变得温暖;当其爱之热受到攻击时,它会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为何人们在谈论善爱的情感,或恶爱的欲望时,通常会说“上火”、“发热”、“燃烧”、“沸腾”、“热情似火”。

注: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1773, 2757, 3340节);这热所发出的气味就像世上的粪便和排泄物发出的气味;在最糟糕的地狱,则像死尸的气味(814, 815, 817, 819, 820, 943, 944, 5394节)。

属天的奥秘 #6322

6322.根据所有表

6322.根据所有表象,外在感官,如视觉和听觉,流入思维,在那里激发观念。因为表面上看,物体,以及言语激活感官,先是激活外在感官,然后激活内在感官。但是,这种表象无论多么强烈,令人信服,仍是一个错误认识。事实上,外在之物是粗鄙的、物质的,故无法流入并激活内在之物,因为内在之物是纯净的、属灵的;这与事物的性质相反。正是内在感官,也就是灵的感官,通过外在感官感知事物,并使外在感官按照它的指示获得对物体的印象。因此,外在感觉器官,如视觉器官,也就是眼睛,能立刻适应所有感官物体。若没有它们从内部所接受的流注,这一切不可能发生在感觉器官中;因为所有纤维和小附件(它们在每个感觉器官周围为数众多)立刻适应物体的性质。事实上,器官本身也立即被赋予适应的状态。
  我经常听见灵人们彼此讨论这种表象,并且每次天使都是这样答复的:流注决非从外在进入内在,而是始终从内在进入外在;这符合次序,违反次序不可能有流注。我曾两三次看见一些灵人被分离出去,与天使社群失去联系,就因为他们出于外在表象认为从外在进入内在的流注是存在的;因此,这流注是物质的,而非属灵的。他们之所以被分离出去,是因为根据这种观点,他们有可能得出一个结论:处于外在的地狱能流入处于内在的天堂;他们还有可能得出一个结论:生命的流注并非来自主;而事实上,生命的一切皆从主流入,因为主处于至内层;相对于主,其它一切都是外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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