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和天堂之光一样,天堂之热在各处也各不相同。它在属天国度具有一种性质,在属灵国度具有另一种性质;在每个社群也不同,并且不仅在强度上不同,在品质上也不同。它在主的属天国度更强烈、更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良善;它在主的属灵国度就不这么强烈和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真理。这热在各个社群照接受力而各不相同。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
天堂之热由“圣火”或“天上的火”来表示,地狱之热则由“亵渎之火”或“地狱之火”来表示。这二者都表示爱:“天上的火”表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情感;“地狱之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爱是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热,这一事实从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可以看出来。因为人会随着其爱的强度和性质而发情感,并变得温暖;当其爱之热受到攻击时,它会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为何人们在谈论善爱的情感,或恶爱的欲望时,通常会说“上火”、“发热”、“燃烧”、“沸腾”、“热情似火”。
注: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1773, 2757, 3340节);这热所发出的气味就像世上的粪便和排泄物发出的气味;在最糟糕的地狱,则像死尸的气味(814, 815, 817, 819, 820, 943, 944, 5394节)。
9637.“一个板宽一肘半”表源于它的真理,其量足以实现联结。这从“一肘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肘半”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参看9487-9489节),因而也指足量,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也就是源于“皂荚木作的板”所表示的良善(9634, 9635节),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它们就像火焰和光;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因此,它发出光,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或火焰和光,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此外,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信是生命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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