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34

134.和天堂之光一

134.和天堂之光一样,天堂之热在各处也各不相同。它在属天国度具有一种性质,在属灵国度具有另一种性质;在每个社群也不同,并且不仅在强度上不同,在品质上也不同。它在主的属天国度更强烈、更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良善;它在主的属灵国度就不这么强烈和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真理。这热在各个社群照接受力而各不相同。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

天堂之热由“圣火”或“天上的火”来表示,地狱之热则由“亵渎之火”或“地狱之火”来表示。这二者都表示爱:“天上的火”表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情感;“地狱之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爱是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热,这一事实从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可以看出来。因为人会随着其爱的强度和性质而发情感,并变得温暖;当其爱之热受到攻击时,它会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为何人们在谈论善爱的情感,或恶爱的欲望时,通常会说“上火”、“发热”、“燃烧”、“沸腾”、“热情似火”。

注: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1773, 2757, 3340节);这热所发出的气味就像世上的粪便和排泄物发出的气味;在最糟糕的地狱,则像死尸的气味(814, 815, 817, 819, 820, 943, 944, 5394节)。

天堂与地狱 #13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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