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14)
显然,此处“道”(即圣言)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道成了肉身”。但至于这“道”(即圣言)具体表示什么,则无人知晓,故有必要予以解释。“道”在此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它也被称为“光”,这光就是神性真理,如本章前面所示。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这种说法:被造的万物是藉着神性真理而造的。
在天堂,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离开神性真理,就没有任何能力可言。所有天使都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大能者”,并照着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或容器的程度而为“大能者”。他们凭神性真理胜过地狱和反对他们的所有人。地狱里的上千个仇敌无法承受一丝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由于天使凭他们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使,故可知,整个天堂唯源于此,而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天堂由天使构成。
人若对真理没有其它概念,仅仅认为它是思维或言语,里面毫无能力,除非其他人因顺从而认可它,就无法相信神性真理竟蕴含这种能力。但神性真理本身拥有能力,天堂和尘世,以及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藉着这种能力而被造的。可通过两个对比来说明神性真理蕴含这种能力,一个是人里面真理与良善的能力,一个是尘世太阳之光与热的能力。对比人里面真理与良善的能力:人所行的一切,都是他出于其理解力和意愿而行的,即出于他的意愿通过良善并出于他的理解力通过真理而行的。事实上,意愿的一切元素都与良善有关,理解力的一切元素都与真理有关。因此,人正是出于良善与真理来驱动自己整个身体,其中一千个事物迅速一致地行出他们的意愿和乐趣。由此可见,整个身体是为了服从良善与真理而被形成的,因而是从良善与真理形成的。
对比尘世太阳的光与热:世上生长的万物,如树木、谷物、花草、果实、种子等,完全是藉着这太阳的热与光而产生的;由此可见这热与光蕴含何等生产力,更何况神性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热,也就是神性良善呢?由于天堂凭这些存在,所以尘世也由此存在,因为尘世藉由天堂而存在,这在前面早已说明。从这一切可以明白这些话的意思,即:“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圣言造的”;还有“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也就是藉着神性真理从主造的。出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首先提到光,然后提到由这光所产生的事物(创世记1:3, 4)。也正因如此,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尘世,都与良善并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其结合是为了成为某种事物。
注:在圣经中,“圣言”(或道)表示各种事物,即言语、心智的思维,实际存在的任何事物,以及某种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以及主(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2803, 2894, 4692, 5075, 5272, 9383, 9987节)。“圣言”表示主(2533, 2859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6948, 8200节)。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天堂拥有一切能力(3091, 3563, 6344, 6423, 8304, 9643, 10019, 10182节)。天使被称为大能者,并照着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而成为大能者(9639节)。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故在圣言中有时被称为神(4295, 4402, 7873, 8192, 8301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3623, 6125, 7503, 9300, 9930节)。所以,理解力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即它们是否是真正的真理,或是否被人认为是真理;意愿中的一切事物以同样的方式与良善有关(803, 10122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而被创造和制成的(2803, 2884, 5272, 7678节)。
3623.“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这从“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命”是指通过真理和良善实现的结合。因为当来自一个共同家系或纯正源头的真理不能与属世真理联合时,属世层也会缺乏与理性层的真理的任何联合或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在理性层看来,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3493, 3620节)。这就是为何此处“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在此处和其它地方,“生命”在原文都是复数形式,因为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另一种被称为意愿,是良善的容器。当理解力植根于意愿,或也可说,真理基于或从属于良善时,这两种生命形式或官能就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在希伯来语,名词“生命”有时用单数,有时用复数。“生命”这个名词的复数形式用于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形成人,就是地上的尘土,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耶和华神使各样树从土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园子中间又有生命树。(创世记2:9)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一切肉体,就是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创世记 6:17)
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都两个两个地到挪亚那里,进入方舟。(创世记7:15;780节)
凡鼻孔有生命之灵气息的,都死了。(创世记7:22)
诗篇:
我相信在生命之地必看见耶和华的美善。(诗篇27:13)
又:
谁是那渴望生命,喜爱多日,好看见美善的人呢?(诗篇34:12)
又:
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在你的光中,我们必看见光。(诗篇36:9)
玛拉基书:
我与利未的约是生命和平安的约。(玛拉基书2:5)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耶利米书21:8)
摩西五经:
爱耶和华你的神,顺从祂的声音,紧靠祂,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日子的长度;这样,你就可以在地上居住。(申命记30:20)
申命记:
这不是与你们无关的空话,乃是你们的生命,你们必因这话延长你们在那地的日子。(申命记32:47)
其它地方也有。“生命”这个名词之所以用复数形式,是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有两种,而这两种生命却构成一体。在希伯来语,“天堂”也是如此,因为天堂有很多,却构成一体;“水”,即穹苍以上的水和穹苍以下的水(创世记1:7-9)同样如此,这些水表示属于理性层和属世层的属灵事物,它们也要通过结合成为一体。至于复数形式的“生命”,它们表示意愿的生命(或属于意愿的东西)和理解力的生命(或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因而是指良善的生命(或属于良善的东西)和真理的生命(或属于真理的东西),因为人的生命只是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没有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所包含的生命,人就不是人,或说没有人是人,因为没有这些,人将不能意愿或思考任何事。人的一切意愿能力都来自良善或非良善,他的一切思考能力都来自真理或非真理。因此,人拥有两种生命;当他的思维从他的意愿流出时,也就是当系信之真理的真理从系爱之良善的良善流出时,这两种生命就构成一个生命。
人的所有器官和肢体,
无论内部还是外部,与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
6948.“耶和华说,把它丢在地上。他一丢在地上”表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能力进入感官层的流注。这从“杖”、“丢”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属世层中的能力,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如刚才所述(6947节);“丢”或“放出”是指发出,因而是指流注;“地”是指人心智的外在部分,或说人的外在(82, 913, 1411, 1733节),在此是指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也就是最外层,因为杖变成了一条蛇,而“蛇”表示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或感官肉体人。
主的神性能力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能力存在于神性真理之中,以致神性真理就是能力本身(3091, 4931, 6344, 6423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流入每个人,通过他的内层流入外层,一直流入外在感官层和肉体层;凡流入之处,它都会激起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相对应的事物;在感官层则激起诸如出现在世界和地上的那类相对应的事物。但是,存在于世界和地上的事物表面上不同于它们原本的样子,所以充满幻觉或谬误。因此,当感官层只依赖于这些表象时,那里的思维不可避免地反对信之良善与真理,因为这思维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当神性真理流入时,感官层必将它转变为虚假。
一个人若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而是局限于感官层,那么他的思维就建立在幻觉或谬误的基础上;这一点可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在人的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属于身体;而事实上,它属于身体里面的灵。在视觉、听觉、言语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们分别属于眼睛、耳朵,舌头和口唇;而事实上,是灵通过这些身体器官在看、听、说。在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它天生就存在于人里面;而事实上,它流入人里面。在灵界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灵魂无法存在于一个人的形式里面,或无法拥有人的感觉和情感。在天堂和地狱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前者在人之上,后者在人之下;而事实上,它们在人里面。存在一个从物体到内层的流注,或说物体流入外层,这是一个幻觉或谬误;而事实上,外在之物不会流入内在之物;相反,内在之物流入外在之物。在死后生命方面存在的幻觉或谬误是,生命若没有肉体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更不用提涉及自然现象的幻觉或谬误了,这些幻觉或谬误导致许多人作出自相矛盾的猜测。
仅从长期以来关于血液循环的争战,谁看不出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取代真理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有如此多的明显证据证明血液循环,但它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遭到质疑。幻觉或谬误的这种主导地位也可从关于太阳的争论看出来,太阳每天绕这个地球转,不仅太阳,而且月亮、所有行星,整个星空都绕地球转;这种主导地位同样从在灵魂方面仍旧存在的争论看出来,即:它如何与身体联结,在身体中居于何处。感官幻觉或谬误在这些事上占上风,尽管它们的真正性质从如此多的现象和结果明显看出来,那么它们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上又何等地占上风呢?这些事因是属灵的,故若不通过对应,就不会显明。
由此可见,人的感官就其本身并任由它自己而言,是何性质,即:它充满幻觉或谬误,并由此充满虚假,因而反对信之真理真理与良善。这就是为何当人不上升到感官层之上,还在感官层闪耀的低劣之光中看事物时,就灵界的事物,也就是在来自神性的光里面的事物而言,他完全陷入黑暗。当来自天堂的光穿透感官层的低劣之光时,这低劣之光就转变为纯粹的幽暗。原因在于,属于神性之光的真理无法与幻觉或谬误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共存;虚假会熄灭或扼杀真理,由此造成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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