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14)
显然,此处“道”(即圣言)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道成了肉身”。但至于这“道”(即圣言)具体表示什么,则无人知晓,故有必要予以解释。“道”在此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它也被称为“光”,这光就是神性真理,如本章前面所示。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这种说法:被造的万物是藉着神性真理而造的。
在天堂,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离开神性真理,就没有任何能力可言。所有天使都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大能者”,并照着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或容器的程度而为“大能者”。他们凭神性真理胜过地狱和反对他们的所有人。地狱里的上千个仇敌无法承受一丝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由于天使凭他们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使,故可知,整个天堂唯源于此,而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天堂由天使构成。
人若对真理没有其它概念,仅仅认为它是思维或言语,里面毫无能力,除非其他人因顺从而认可它,就无法相信神性真理竟蕴含这种能力。但神性真理本身拥有能力,天堂和尘世,以及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藉着这种能力而被造的。可通过两个对比来说明神性真理蕴含这种能力,一个是人里面真理与良善的能力,一个是尘世太阳之光与热的能力。对比人里面真理与良善的能力:人所行的一切,都是他出于其理解力和意愿而行的,即出于他的意愿通过良善并出于他的理解力通过真理而行的。事实上,意愿的一切元素都与良善有关,理解力的一切元素都与真理有关。因此,人正是出于良善与真理来驱动自己整个身体,其中一千个事物迅速一致地行出他们的意愿和乐趣。由此可见,整个身体是为了服从良善与真理而被形成的,因而是从良善与真理形成的。
对比尘世太阳的光与热:世上生长的万物,如树木、谷物、花草、果实、种子等,完全是藉着这太阳的热与光而产生的;由此可见这热与光蕴含何等生产力,更何况神性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热,也就是神性良善呢?由于天堂凭这些存在,所以尘世也由此存在,因为尘世藉由天堂而存在,这在前面早已说明。从这一切可以明白这些话的意思,即:“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圣言造的”;还有“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也就是藉着神性真理从主造的。出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首先提到光,然后提到由这光所产生的事物(创世记1:3, 4)。也正因如此,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尘世,都与良善并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其结合是为了成为某种事物。
注:在圣经中,“圣言”(或道)表示各种事物,即言语、心智的思维,实际存在的任何事物,以及某种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以及主(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2803, 2894, 4692, 5075, 5272, 9383, 9987节)。“圣言”表示主(2533, 2859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6948, 8200节)。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天堂拥有一切能力(3091, 3563, 6344, 6423, 8304, 9643, 10019, 10182节)。天使被称为大能者,并照着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而成为大能者(9639节)。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故在圣言中有时被称为神(4295, 4402, 7873, 8192, 8301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3623, 6125, 7503, 9300, 9930节)。所以,理解力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即它们是否是真正的真理,或是否被人认为是真理;意愿中的一切事物以同样的方式与良善有关(803, 10122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而被创造和制成的(2803, 2884, 5272, 7678节)。
15.天堂存在两种不同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邻之爱在第二层或中间层天堂。它们都从主发出,都构成天堂。在天堂,这两种爱如何不同,又如何联结,可见于清晰的光中,但在尘世显得很模糊。在天堂,爱主并非表示爱祂这个人,而表示爱来自祂的良善;爱良善就是出于爱意愿并践行良善;而爱邻并非表示爱同伴这个人,而表示爱来自圣言的真理;爱真理就是意愿并践行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这两种爱如良善与真理那样有一个区别,也如良善与真理那样结合。然而,人几乎不理解这些事,除非他知道何为爱,何为良善,何为邻舍。
注:爱主爱邻就是照主的诫命生活(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8节)。爱邻不是爱这个人,而是爱他里面使得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依据的东西,也就是他的真理和良善(5028, 10336节)。那些爱这个人,而非他里面使得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依据的东西之人,既爱良善,同样爱邪恶(3820节)。仁爱就是意愿真理,并因为真理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3876, 3877节)。对邻之仁就是在一切工作和职能中践行良善、公义和公正(8120-8122节)。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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