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7.这清楚表明主在天堂同在的性质,即:祂无处不在,与每个人同在,就在从祂发出的良善与真理中;因此,在天使当中,祂住在自己的东西里面,如前所述(12节)。对主同在的这种感知就在他们的内层;他们的眼睛正是凭这些内层看见,因为视觉就是持续的感知,因而他们在自己之外看见主。这说明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是什么意思,正如主自己所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表示神性良善,“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和爱之神性良善(3813, 7850, 9127, 10283节)。“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和信之神圣(4735, 49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 10210节)。
第七章
地狱
692.人们对地狱就像对天堂一样,只有一种极其笼统的概念,这种概念如此模糊,几近于无。就好像那些从未走出过森林小屋的人在脑海中想象外面的世界,却对它的王国和国家一无所知,更不用说它的政府形式,尤其社会和人们在社会中的生活方式了。他们在知道这些事之前,对世界只能有最粗略的概念,几乎等于没有任何概念。人们对天堂和地狱的概念都是这种情形;而事实上,天堂和地狱包含太多奇事,数不胜数,无限超过任何星球所包含的。单单思想这一点就能看出它们何等数不胜数,即:正如没有哪两个人拥有同一个天堂,同样没有哪两个人拥有同一个地狱。然而,自创世以来所有曾活在世上的灵魂都去往这些地方,并聚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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