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5

15.天堂存在两种不

15.天堂存在两种不同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邻之爱在第二层或中间层天堂。它们都从主发出,都构成天堂。在天堂,这两种爱如何不同,又如何联结,可见于清晰的光中,但在尘世显得很模糊。在天堂,爱主并非表示爱祂这个人,而表示爱来自祂的良善;爱良善就是出于爱意愿并践行良善;而爱邻并非表示爱同伴这个人,而表示爱来自圣言的真理;爱真理就是意愿并践行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这两种爱如良善与真理那样有一个区别,也如良善与真理那样结合。然而,人几乎不理解这些事,除非他知道何为爱,何为良善,何为邻舍。

注:爱主爱邻就是照主的诫命生活(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8节)。爱邻不是爱这个人,而是爱他里面使得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依据的东西,也就是他的真理和良善(5028, 10336节)。那些爱这个人,而非他里面使得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依据的东西之人,既爱良善,同样爱邪恶(3820节)。仁爱就是意愿真理,并因为真理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3876, 3877节)。对邻之仁就是在一切工作和职能中践行良善、公义和公正(8120-8122节)。

属天的奥秘 #7870

7870.“那夜”表

7870.“那夜”表他们邪恶的状态。这从“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夜”是指当只有邪恶和虚假外什么也没有之时的状态。因为“夜”是“昼”的对立面,“幽暗”是“光明”的对立面,“昼”和“光明”表示真理和良善掌权的状态。因此,“夜”也表示教会的最后阶段;事实上,那时由于没有信或仁,掌权的是虚假和邪恶(参看2353, 6000节)。“夜”也表示完全的荒凉(7776节),以及诅咒(7851节)。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在地狱里的人的状态被称为“夜”。倒不是说夜间的黑暗笼罩他们,因为他能看见彼此。但由于存在于天堂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状态被称为“昼”,所以虚假和邪恶的状态被称为“夜”。此外,当有一丝天堂之光流入时,地狱就有幽暗存在;因为这时,他们用来看见的光化为乌有,变成幽暗。
  诚然,他们用来看见的光之源头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光,因为来世没有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光。但在地狱里的人当中,来自主的光通过理解真理的能力进入。能使他们理解的这种能力仍与他们同在,正如它与每个人同在一样,无论他们多么深深陷入邪恶和虚假之中。但当天堂之光从这种能力进入他们的意愿(他们的意愿就是不想去理解),并从这种意愿进入与他们同在的邪恶和虚假时,对他们来说,天堂之光就转化为类似炭火所发出的那种光。如前所述,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因天堂之光而转化为完全的幽暗。地狱就有这种如同炭火所发出的那种光(参看1528, 3340, 4418, 4531节);当天堂之光出现时,这光就转化为幽暗(1783, 3412, 4533, 5057, 5058, 6000节)。由此可见,在来世,各人拥有哪种光取决于他的理解力是在源于良善的真理上接受指教,还是在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上接受指教。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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