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我曾多次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说,令他们大为惊讶的是,教会之人竟然不知道爱主与爱邻就是爱良善与真理,并出于意愿这样行;他们本该知道,一个人通过意愿并行出另一人所愿之事来表明对他的爱;他也以这种方式反过来被爱,并与他所爱的那一位结合;而不是爱他,却不照他的意愿去行动,这本身并不是爱。他们还说,人们本该知道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祂的一个形像,因为祂就在其中;那些通过意愿并践行良善与真理而将它们归于自己的生命之人就变成主的形像,并与主结合。意愿就是喜欢行出来。主在圣言中教导事实的确如此,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3080.“那少女容貌极其俊美”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的美丽。这从“少女”的含义清楚可知,“少女”是指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感(参看3067节)。“容貌极其俊美”表示美丽,在此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的美丽,因为这话是指着少女说的,这一点来自以下事实:一切美丽都来自拥有纯真在里面的良善。当良善本身从内在人流入外在人时,它实际上创造了美丽。这是一切人类美丽的源头。这一点同样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没有人会被别人的脸感动,感动人的,是脸上所散发的情感;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会被一个人脸上对良善的情感感动,并且纯真越存在于良善中,他们就越被这良善感动。因此,激发他们情感的,是属世之物里面的属灵之物,而不是缺乏属灵之物的属世之物。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以同样的方式被小孩子感动;纯真的仁爱越存在于小孩子的脸上和言行举止中,这些人就越觉得他们美丽。形成并构成美丽的,是良善和仁爱(参看553节)。这就是为何“那少女容貌极其俊美”表示对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真理的情感之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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