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6

16.我曾多次与天使

16.我曾多次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说,令他们大为惊讶的是,教会之人竟然不知道爱主与爱邻就是爱良善与真理,并出于意愿这样行;他们本该知道,一个人通过意愿并行出另一人所愿之事来表明对他的爱;他也以这种方式反过来被爱,并与他所爱的那一位结合;而不是爱他,却不照他的意愿去行动,这本身并不是爱。他们还说,人们本该知道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祂的一个形像,因为祂就在其中;那些通过意愿并践行良善与真理而将它们归于自己的生命之人就变成主的形像,并与主结合。意愿就是喜欢行出来。主在圣言中教导事实的确如此,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属天的奥秘 #4406

4406.由于眼睛的

4406.由于眼睛的视觉对应于理解,所以视觉也归于理解,被称为理性视觉(intellectual sight)。另外,人所洞察到的事物被称作该视觉的对象。在日常语言中,当理解了一些事时,我们也会说“看到”了;光和启示,以及由此而来的清晰也论及理解;另一方面,阴影和黑暗,以及由此而来的模糊,也论及理解。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这些及类似术语才会进入人们的日常语言中。因为人的灵居于天堂之光,而他的肉体则居于尘世之光;灵才是那活在肉身中的,也是那进行思考的。因此,许多内在性质的事物以这种方式落入话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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