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我曾多次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说,令他们大为惊讶的是,教会之人竟然不知道爱主与爱邻就是爱良善与真理,并出于意愿这样行;他们本该知道,一个人通过意愿并行出另一人所愿之事来表明对他的爱;他也以这种方式反过来被爱,并与他所爱的那一位结合;而不是爱他,却不照他的意愿去行动,这本身并不是爱。他们还说,人们本该知道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祂的一个形像,因为祂就在其中;那些通过意愿并践行良善与真理而将它们归于自己的生命之人就变成主的形像,并与主结合。意愿就是喜欢行出来。主在圣言中教导事实的确如此,祂说: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7188.“使他因大能的手容他们去”表他们将因一切力量和能力而逃离他们。这从“大能的手”和“容他们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能的手”是指一切力量和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 5327, 5328, 6947, 7011节);“容他们去”是指逃离他们。此中情形是这样:当惩罚阻止属地狱的人作恶时,他们最终会放弃侵扰,想要离开那些正被侵扰的人,并想要逃离。然而,由于他们生活的唯一乐趣在于作恶并进行侵扰,所以他们无法克制,除非他们运用一切力量和能力来移除自己。事实上,任何人生活的快乐都是他的爱之核心,故也是他生命的核心,这快乐会将他带走;它是不可抗拒的,除非惩罚的不快乐重于作恶的快乐。这就是恶人在来世遭受惩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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